在信用卡出现透支且逾期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下,这无疑构成了一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银行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持有该信用卡者偿还透支金额及自透支之日起计息直至还款日为止所产生的逾期利息、滞纳金以及超限费等各项费用。
若银行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最终取得胜诉,那么持有该信用卡者还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除此之外,倘若持有该信用卡者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数额且逾期未还款的情形,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其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当逾期欠款额达到人民币10,000元或以上,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仍未在三个月内予以偿还时,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有该信用卡者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其未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金融服务产生不利影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