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社会会认为触犯刑律的行为方除了要接受法律处罚外,还需对受害者及家属作出相应程度上的民事赔偿。
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概念——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这两者并非互补关系,即不存在因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而可以豁免民事赔偿责任之举;
换言之,若行为涉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即便其已服刑完毕,仍然有义务向受害人家属支付相关赔偿款项。
至于具体的赔偿项目则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为处理丧葬事宜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开支和务工损失等各项合理费用。
此外,还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弥补受害人及家属的心灵创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