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被保险车辆遭受全车
盗窃或遭遇
抢劫,这将给被保险个人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害。在发现车辆被盗抢之时起,经历了至少三个月的时间之后,保险公司将会依照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来进行
赔偿;
2.如果在三个月之内成功地找回被盗车辆,然而却发现车辆已经遭到严重的损坏或者车上的零部件以及附属设备已经遗失,那么由于全车被盗抢所导致的这些损失,同样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将会依据保险条款给予相应的赔偿;
3.当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超过三个月的时间以后,保险公司在获得
被保险人签署的车辆权益转让书之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