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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对案情什么都不知道,现在还没判,批捕3个月了,我老公涉嫌强奸未成年?

pub****755 陕西-西安 其他咨询 2025.04.16 17:33:57 451人阅读

你好,我老公涉嫌强奸未成年批捕3个月了,现在还没判,我现在对案情什么都不知道,办案民警也不给家属透露案情,我要怎么知道大概案情,再考虑给他请律师,请律师对他有多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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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196391条

民警不向家属透露案情很正常。想了解大概案情,可找熟悉案件的人打听,比如嫌疑人同监室人员。请律师很有必要,律师能会见你老公,了解具体情况,为他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还能根据案情制定辩护策略,争取从轻判决。建议尽快请律师介入。

2025-04-19 00:23: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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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8924条

您好,涉及个人隐私建议与律师电话沟通

2025-04-17 07:48: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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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26922条

嗯,是在哪被关的?具体可以咨询我

2025-04-16 19:4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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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123条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

2025-04-16 17:5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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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7450条

你好 现在案子在那个城市呢

2025-04-16 17:5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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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41条

你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如果家属不了解案情的话,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2025-04-16 17:4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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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咸阳 咨询解答:81条

您好,我已查看您的问题,我稍后将向您致电沟通,请注意接听~

2025-04-16 17:41:43 回复
查看其他2位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审查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刑事诉讼法171条第四款)5.《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第二百六十三条审查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6.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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