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国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营业税,但是每个合伙人在分配收益后按照其性质单独缴纳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施行“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投资人征税。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一种特殊形态,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因此,对于自然人投资者,《财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指出,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法人和其它组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三、新三板股权投资的优势
1、投资门槛降低,个人和机构都有机会参与股权一级市场的投资。中国的股民只能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股权投资原本只是属于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的领域,因为股权投资至少是上千万资金才能投资的。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新三板市场明显降低了投资者参与的门槛,投资者几十万就有机会参与了企业原始股权投资。
2、回报潜力大。在把上市由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在投资了原始股之后,有转板上市、兼并收购、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在2-3年的时间就有机会获取几倍的溢价收益,回报潜力非常大。
3、投资方式安全。
(1)投资者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投资者投资该项目后,企业通过工商变更,投资者显示在企业的股东名册中,从法律层面上,投资者成为真正意义上企业的股东。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是非常直接的,去向是明确的,不会像在市场上的一些投资理财产品,投资者根本无法知道自己的资金的投资去向。
(2)投资者是作为公司的优先股股东,享受每年约定的分红。所投企业在没有通过上市、并购、转让等溢价方式退出前,优先股东优先享受公司分红,该分红比例在投资合同中明确标出。在约定的时间内,企业没有上市的话,在约定的时间点,比如3年后,公司大股东要原价回购优先股东的股份,在合同的中明确标出。
(3)风险可控。在严格审计后,企业所增资的额度远远小于企业净资产的总值,一般增资额不到净资产的50%,安全系数非常高。同时公司大股东对优先股东有无限连带责任,在合同中标明。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能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股东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讥怠罐干忒妨闺施酣渐/在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种合伙企业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投资者的积极性。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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