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9日来源单位:北京市司法局
一、《措施》起草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北京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坚持高位统筹、全面构筑、有序推进、狠抓落实,构建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提前完成了《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既定任务目标,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发挥了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迈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受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影响,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市司法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以党委发文的形式出台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专项文件,作为加强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区域均衡、行业均衡、资源均衡、质效均衡,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体系效能。由市司法局党委靠前指挥,组织相关部门着手起草《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在征求各相关业务部门、各区司法局以及法律顾问意见,以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措施》先后三易其稿,经市司法局2024年第15次党委会审议通过。
二、《措施》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措施》目前设有四个版块共21条,既制定了现有问题应对解决措施,又有推进各项工作均衡发展,需久久为功的长效举措,其主要内容和特点如下:
一是正确把握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党的领导。真正做到将党建与业务相结合,根据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各行业特点,在全面优化组织设置、全面凝聚思想共识、全面提升党员比重三个方面提出了实操性强、标准明确的系列举措,杜绝“浮在表面”“空喊口号”。
二是正确把握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强调政府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从探索服务供给新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品牌创建四个方面对市区两级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职责提出了更细、更高的要求。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推广,形成良性互动。
三是正确把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和“均衡发展”的关系,夯实底线保障。《措施》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兜牢该领域民生底线,以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等角度切入,对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领域不均衡问题逐个破解,补齐短板不足,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均等化。
四是正确把握资源配置和行业发展的关系,均衡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坚持实事求是,不盲目追求规模优势,避免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出现不良竞争。立足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资源分布不均衡、行业发展不均衡的具体表现,从转变资源配置思路、优化服务供给、促进优胜劣汰等角度提出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