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已完成《******省**县杨树沟地区金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com/s/1I3dOtWSm1W1F0cVevxylIw提取码:cnvu),也可到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地址:**县察汗****广场1号楼1-4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范围之外可能受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也可针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com/s/1FtZ1Ca-wTYdzvMElY33Iew提取码: sj9t。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县察汗****广场1号楼1-4号;
联系人姓名:邢工,电话:177****5804;电子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自网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省**县杨树沟地区金矿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七、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类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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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