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领导小组、****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引发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省道 223 线大库伦至**段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省道 223 线大库伦至**段公路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是****。
项目起点(K0+000)位于**县大库伦东北处,顺接现有旧路。项目终点(K66+200)位于**县小海子镇泉脑村东南,与省道 314 线 K21+100 处平交。主要控制点:油葫芦湾、刘家**、郭家村、玻璃忽镜、乌尼圪其、二忽赛、侯家村、丰韩村。路线基本走向:由北向南。
主线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路线全长66.2公里,设大桥3座,中桥2座,小桥16座;涵洞117道,平面交叉67处,分离式立交桥4座,养护工区1处,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连接线4.5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路面宽 7m,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总投资估算为7453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9014.76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争取上级补助(申请中央车购税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
本项目施工期为2025年-2027年,工期三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2、工程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工程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工程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任皓
联系电话:0474—****976
单位地址:**市**新区白海****指挥中心
评价单位:****研究院
联系人:贾松毫
联系电话:158****5970
单位地址:**省**市**区习武园9号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