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非按揭购房提取:①购买一手楼,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1.购买广州市以外的房产需提供购房发票;2.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公章。3.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个人账户转出
只能将公积金提取出来,还贷。
不可以 只能用当地的。
如您符合以下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即可办理提取,提取网点均在广州,异地无网点。
清远属于广清帮扶渠道,拿购房合同去广州公积金中心申请,最好去天河的公积金中心,此政策还未通知其他区域的分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五)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贷款申请 1.贷款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 (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 (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 2.办理流程 (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21楼)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二)申请出具缴存证明 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公积金中心天河管理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12号2楼)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由天河管理部按规定办理。 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 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8-02-06article_2c9032504b954c0c014dcc38d7ff21162c9032504b954c0c014dcc38d7ff2116.html
网签备案完成后,开具发票带预售合同,公积金中心提前预约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五)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清远户籍异地公积金,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缴存基数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个人正常情况可贷40万,夫妻可贷50万。谢谢🙏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您可以加当地楼盘置业顾问咨询一下
你好,汕头户口异地公积金才能用
亲,您好,外地公积金只能提取哦。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非按揭购房提取:①购买一手楼,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1.购买广州市以外的房产需提供购房发票;2.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公章。3.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先购买房子,拿到购房合同再回广州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