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额度一般是看你的贷款额度
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要“名下在北京没住宅”就可以直接按照“首套”申请公积金贷款,最 高贷款额度是120万,如果是买“二套”申请,最 高贷款额度是80万。 一、使用市属或中直公积金贷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很多因素有关,可能在不同的城市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但是有一种计算方式是 目前还比较普及的。计算公式为: [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x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 x贷款期限(月)。贷款者可以根据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来估算,另外,从公式也可以了解到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些因素。
(1)全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补贴的合计额度为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价款,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贷款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补贴的合计额度,为购房贷款全部本息之和,每季度提取一次; (3)支付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冬季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时,不超过物业管理费、冬季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的实际支付额,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4)当月汇交的住房补贴,需经到账确认后方可提取。个人补贴账户扣除10元后,余额为每次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能高于可累计提取限额;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共用提取限额; (6)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中直、国管及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记录的情况确定;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根据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情况确定。
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的话: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 个人缴存余额不包括贷款审批日前12个月内非正常补缴部分;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 6个月
看你是以什么方式提取,如果是还月供,则可按照最大基数提取
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要“名下在北京没住宅”就可以直接按照“首套”申请公积金贷款,最 高贷款额度是120万,如果是买“二套”申请,最 高贷款额度是80万。 一、使用市属或中直公积金贷
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的话: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个人缴存余额不包括贷款审批日前12个月内非正常补缴部分;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缴存时间(月)与缴存时间系数对照如下:6个月
住房公积贷款购房提取额度如何计算?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5、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 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 实际支出数提取。 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 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 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 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 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 出数提取。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很多因素有关,可能在不同的城市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但是有一种计算方式是目前还比较普及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贷款者可以根据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来估算,另外,从公式也可以了解到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些因素。
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的话: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 个人缴存余额不包括贷款审批日前12个月内非正常补缴部分;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的话: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配偶缴存余额*10*缴存时间系数)。个人缴存余额不包括贷款审批日前12个月内非正常补缴部分;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很多因素有关,可能在不同的城市都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但是有一种计算方式是 目前还比较普及的。计算公式为: [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x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 x贷款期限(月)。贷款者可以根据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来估算,另外,从公式也可以了解到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一些因素。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da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gao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gao可贷数额。
(1)全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补贴的合计额度为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价款,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贷款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补贴的合计额度,为购房贷款全部本息之和,每季度提取一次; (3)支付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冬季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时,不超过物业管理费、冬季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的实际支付额,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4)当月汇交的住房补贴,需经到账确认后方可提取。个人补贴账户扣除10元后,余额为每次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能高于可累计提取限额;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共用提取限额; (6)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中直、国管及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记录的情况确定;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根据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情况确定。
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1)全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补贴的合计额度为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全部价款,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贷款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补贴的合计额度,为购房贷款全部本息之和,每季度提取一次; (3)支付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冬季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时,不超过物业管理费、冬季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的实际支付额,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4)当月汇交的住房补贴,需经到账确认后方可提取。个人补贴账户扣除10元后,余额为每次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能高于可累计提取限额;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共用提取限额; (6)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中直、国管及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记录的情况确定;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根据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情况确定。
半年之内不断缴,余额达到1.6万
按你所占产权比例,再按可贷比例来核定。请问,共同购房可以用我一个人的公积金还款么?我的公积金缴存数高于房贷数。(201422011:22:21)
按你所占产权比例,再按可贷比例来核定。
可以去银行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