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都是首次贷款,1-5年年利率3.5%,6-30年年年利率4.05%
若职工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还贷提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组合贷款采用商业贷款部分的月应还款额与公积金贷款部分上月实际还贷额之和。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满18岁子女)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于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则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