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现金 20 万是否能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若为借款:如果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能证明这 20 万是借款,男方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要求女方归还借款。
若为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男方可要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若为赠与:一般情况下,动产交付后赠与完成,不能随意撤销。但如果是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以结婚为条件的大额赠与,若最终未能结婚,男方主张要回,法院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基于公平原则等支持男方诉求。另外,若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讨回。
此外,如果男方是在被欺诈、胁迫等非自愿情况下给出的 20 万,有证据证明的话,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