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处罚人若想了解自身治安拘留是否会后续执行,可主动与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沟通,询问案件进展及执行安排。
(二)若因暂不执行情形(如患病)导致当场未执行,在此期间要按规定接受相关检查或治疗,保留好病历等证明材料,以备后续查验。
(三)处于暂缓执行期间,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各项调查工作,不实施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