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下属怎么判
诈骗下属那可是很容易构成诈骗罪。这诈骗罪,说白了就是心里打着非法占有财物的小算盘,然后,用一些假的事情或者把真相给藏起来,就这么把别人数额比较大的公私财物给骗到手。
要是诈骗下属的财物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得是3000元到10000元以上,那可就要蹲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要是情节不那么严重,可能就拘役或者管制一下,还得并处罚金。要是数额特别巨大,像50000元以上那样,那可就惨了,得蹲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是无期徒刑,还得处罚金或者把财产给没收了。要是数额只是巨大,30000元到100000元以上吧,那就得蹲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也得处罚金。
不过,具体该怎么量刑,那可不是光看数额就完事,还得综合考虑诈骗的那些具体情节,比如骗的过程是怎么个骗法,数额到底是多少,还有被害人有没有原谅等等这些因素。
二、诈骗下属在量刑时会考虑哪些情节
在对诈骗下属案件量刑时,会考虑诸多情节:
首先是犯罪数额,这是重要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达到不同数额标准对应不同量刑幅度,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量刑递增。
其次是犯罪手段,若使用特别恶劣、复杂的手段实施诈骗,如精心设局、利用职务便利等,会加重刑罚考量。
再者是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若有预谋、蓄意诈骗下属,主观恶性大,量刑会重;反之,若有一定偶然因素,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另外,是否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很关键。犯罪人主动投案自首、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立功的,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如实供述坦白的,也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也会在量刑时得到考虑。
三、诈骗下属在量刑上有哪些特殊考量
在诈骗案件中,诈骗下属这一情形本身并非独立的法定量刑情节。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一些关联考量因素:
首先,若诈骗下属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基本量刑依据诈骗数额及情节确定。依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其次,如果诈骗下属过程中存在一些加重情节,比如造成下属生活困难、精神严重受损等恶劣后果,可能会在量刑时酌定从重处罚;若存在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例如,主动退赔诈骗下属的财物,可视为悔罪表现,法官会据此酌情从轻处罚。
当探讨诈骗下属怎么判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除了基础量刑,还有诸多要点需关注。比如在认定诈骗金额时,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这会影响最终量刑。而且,如果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累犯等加重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也很大。另外,退赃退赔情况也会在量刑时予以考量。要是犯罪人积极退赃,取得下属谅解,与拒不退赃的量刑会有明显差异。要是你对诈骗下属的具体量刑标准、情节认定以及退赃等问题存在疑问,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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