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的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进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高新区北**路西侧、安峰**侧。
二、地类(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
三、调整理由
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建设单位申请调整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调整
修改楼栋号名称,调整正负零标高对应修改建筑高度;增加西侧人行出入口;将西侧坡屋顶右侧突出部分镂空;将原方案突出裙房轮廓的地下车库坡道收至裙房轮廓内;调整东北角消防车道;调整西北角裙房造型;调整非机动车入地下室坡道;调整裙房轮廓;调整裙房外凸落地造型;将原方案东南角绿地调整为硬地铺装。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86876.18平方米调整为87457.2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由71754.99平方米调整为72328.9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由70928.77平方米调整为70588.5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由826.22平方米调整为1740.4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5121.19平方米调整为15128.25平方米;容积率由4.00调整为3.98,建筑密度由29.19%调整为29.90%,绿地率为35.00%不变;住宅户数不变。
(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1.地下室东南角增加人防防爆波电缆井;停车位数量调整、地下室出地面坡道轮廓调整,面积对应调整。
2.原1#楼改为1号楼、2号楼;调整西北角裙房轮廓造型;调整外墙突出轮廓;取消北面门卫室;取消西面局部生活服务用房,调整为入口大门;增加门头,调整部分排风井;调整西面局部飘窗;调整排烟井位置及烟道尺寸,增加防火挑檐;屋顶镂空调整为实体屋顶盖板。
3.原2#楼改为3号楼;调整东北角裙房造型轮廓、外墙突出轮廓、车库入口坡道轮廓、电梯机房轮廓、烟道轮廓及阳台轮廓;取消排风井、增加门头及防火挑檐;扩大裙房进深,调整内部局部墙体位置;屋顶镂空调整为实体屋顶盖板。
4.原4#楼改为5号楼;调整外墙轮廓、柱子位置、裙房转角轮廓、进风井轮廓、电梯机房轮廓及烟道轮廓;增加门头造型轮廓、增加排风井、端柱及防火挑檐;屋顶镂空调整为实体屋顶盖板。
5.原3#楼改为6号楼、7号楼;调整群房西南转角造型轮廓、裙房外墙轮廓、非机动车出入口坡道,调整飘窗轮廓、烟道位置及轮廓;取消排风井、增加门头造型、防火挑檐;屋顶镂空调整为实体屋顶盖板。
调整大门平面构件、造型及轮廓,增加不计容面积结构夹层。
调整后各项指标仍满足相关规划要求,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局规划公告栏(**市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局****开发区分局公示栏(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
(三)“五菱桂花地块二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现场。
******局网站(http://zrzyj.****.cn)。
(五)**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1日(共三个工作******局网站、今日******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局****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977,邮寄地址: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7楼1707室,邮编:530007)。
******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