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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5〕47号
关于**县礤背水水毁修复工程的批复
****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礤背水水毁修复工程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解决礤背水堤围因受“6.16”特大暴雨灾害造成灾毁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沿河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三圳镇九岭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礤背水九岭村段2处水毁共230m河道进行护岸修复,其中重建护岸挡墙 130m、恢复堤顶道路230 ㎡、**堤顶道路防浪墙400m、修复堤围后坡长65m、重建跨河灌溉渡槽1座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99.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6.78万元、勘测费0.87万元,设计费2.92万元,监理费2.58万元,其他费用6.14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水务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