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业务用房、办公用房、保障用房等建筑面积应不低于4100平方米,占地面积应不低于2050平方米,设置办公室、质管科、计财科、总务科、慢非科、免疫科、传防科、应急办、艾寄科、职防科、食安科、环学科、消毒病煤科、理化科、微检科等15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