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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剑——德克萨斯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江湖人开始称呼我为魔剑。
其实这称呼指的倒不一定是我本人,因为我手里的剑同样被称作魔剑。
它确实是天下最锋利的剑,随我杀人越货,也曾横在武林盟主的脖颈上,或许这便是它最高的成就。
但我不怎么喜欢它,只在需要它更快一点的时候才找出不穿的旧衣裳擦拭,这不是临阵磨枪,杀人也并不真的靠锋利的兵器。
我曾观察过街边小贩砍椰子,长刀末端卡着炭黑的铅块,他说有配重,刀才稳,才能更快劈开椰壳。那么凝聚在剑锋上的戾气大概就是它的配重,许是因为陈年累月的血色锈斑让我有充实感。
小贩说我注视椰子的眼神有点吓人,走开别妨碍他做生意。
说来,我在习武之前是某帮派的小姐,那时我很小,在一座桥上遇到了我的师父。
春衫轻薄,孤身策马,她指了指我身后追来的杀手,问就是这些人屠你满门?
我抓住她的衣摆默默点头,她抽出剑对我微笑。一炷香的时间,青锋染血,她拧开手腕上绑着的酒壶,却没喝,将剑洗净了。
其实那些人都是我引进家门的,我没说,她知道。
关于我的师父,她叫能天使,名字很诡异,像西边来的欧罗巴人,而对于我的名字,她也这么觉得。
一般为人师表,都是武功高强霁月清风的印象,像她这般十步杀一人,免不得让人遐想,出身名门,或背后有属于自己的江湖势力。
事实恰恰相反,师父的外表很普通,个子不高,常穿着一袭洗得发皱的青衫,除了那头红发,扔到人群中都瞧不见。她不仅不高风亮节,还很会开一些恶劣的玩笑拿人逗闷子。师父的生活也很普通,经营着一家客栈,洋柿子客栈,据说是那画匾的倌人把苹果错认成了洋柿子,于是师父就这么拍脑门决定下来。
毕竟武功高强,也要吃饭。
客栈的经营状况一般,城郊地段不好,客栈也简陋,达官显贵看不上这里的条件,住店的多是下九流,时不时寻衅滋事。每当这时师父便要我去调停,怎么个调停法?自然是靠我的拳头,我的指甲和我的牙。
没办法,师父说剑客不能只会用剑,我被迫成了一个张牙舞爪的女娃娃,而师父在旁边笑吟吟地看我揍人,或者挨揍。
虽然客栈的收入能维持生计,她也确实把我带大了,但我还是希望她少跟客人喝酒划拳,因为自从我通晓算术经营之后,她把日常事务都甩给了我。有次我听那和她勾肩搭背你侬我侬的客人问,老板你武艺高强,不开宗立派也不拜入名门,又不嫁人生子,莫非是因为这丫头?
师父仰首大笑,没有辩解什么。
有时我会想,于师父而言,我到底只是个累赘,还是她的家人?等到她让我练剑,我又不这么想了,因为她在教我杀人。谁会教一个累赘学这些东西呢,谁会教家人手染鲜血呢?
吊诡之处在于,曾经的家确实会,因此我也半信自己是她的家人。
一日师父心情不错,折下院中翠竹要我学她用竹剑砍木桩。我觉得没意思,谁会像木桩一样杵着让我砍呢,却也照做。她养的狸奴很好奇,蹲在水缸边瞧我们,胡须一颤一颤,又用后腿挠脖子。于是师父要我用剑砍空气中飞扬的猫毛,把它惊得差点掉进缸里,哧溜逃了。师父就随手扬起缸中的水泼向空中,让我去砍水滴,砍空气里搅散的烟尘。
她总是这样,做什么决定都很快,我光是跟上她的思路就要费一番力气。
这么有兴致啊,但晚上砍这些细微的东西,对眼睛可不好。这时有什么人站在院墙上朝我们调侃道。
师父头也没回,命我拿稳竹剑,不可形体涣散。只是她又改变主意,叫我去劈开烛火,却不要让火焰熄灭,我试了很多次都办不到。
师父摸摸我的头,对我说,能斩断无形之物的只有另一种无形之物,这对你来讲还太难了。
小乐,许久不见,怎么变得这么冷淡?院墙上的人又问。
好了,滚下来吧你。师父粲然一笑,又变成平日里没心没肺的样子。
这晚师父说的话我还无法参透,只知道原来她的闺名还挺可爱的,来拜访她的师姐莫斯提马背景也有些来头,类似于江湖上的神秘组织,每天辗转各地风餐露宿。
谈及现状师父很是得意,说现在潇洒自在,还有徒弟把她养得白白胖胖,说着就又多喝了两杯酒,随意捏个剑诀,葱根般的手指朝天边刺出一剑。
于是我听到一缕风飒飒地往月亮上奔涌,灯影、树影,院中所有的一切都在摇曳。
指尖和月亮的距离有多远,大概是千山万水。
师父本来喝醉了枕在莫斯提马的大腿上,又翻身对着我这边,笑眯眯地问,切利尼娜看清楚了吗?要斩断火焰,至少得做到这样。
我看得发愣,忽然意识到师父是个比我想象得还要厉害的人,我顶多切断脖子让人闭嘴,师父却能跨过千山万水把明月裁成两半。
莫斯提马对我的反应有点兴趣,她等师父睡着了,问能天使平时都教我些什么。
我说教寻常学堂教的东西,还有剑法。我没说的是,学堂里的书她都给我弄来了,但全靠我自学,剑法么也只不过是为了杀人,没有套路可言。
莫斯提马对此不作评价,对我照顾能天使表示感谢,起身要走,走出两步却又折返,附在我耳边悄声,说如果想明白能天使今天说的话,就去试着拔出客栈前厅墙上那把最锋利的剑。
那把剑师父是不让我动的,据说它是魔剑,人一拔出便会走火入魔,像恶鬼一样发狂。这么危险的东西随意挂在客栈的墙上很不合常理,但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懒得想,莫斯提马又不是我师父,我听我师父的。
于是我没有放在心上,每天照样练剑,在客栈忙前忙后,不同的是,现在来客栈闹事的人都能被我一一解决。
我觉得这样的生活能一直持续下去,我没想过出师,更愿意一辈子守着客栈和师父待在一起,但这没来由的自信很快被打破了。
那天,武林最令人闻风丧胆的恶人付春寒踏进店里,所有人的心都悬在了七星崖的峭壁上。
除了我,因为我对这个名字一无所知。
血魔窟的龙头付春寒,凡正义之士,十个有九个想取他性命,官府的悬赏更是天文数字。无数仁人志士死在他刀下,如今江湖人士敢做的也只有聚在一起细数他的罪状而已。
所以当他把我端上来的酒坛子砸得粉碎的时候,那些围观的人,我熟悉的和不熟悉的,无一例外觉得我完了。
我也几乎要完了。他的刀很冷,刀法很快,眼睛看着我,像幽冥。我意识到这是勘破了生与死的眼神,一种感知天命后的极致疯狂。
我浑身是伤,手边能作兵器的都残破不堪,我被打倒在墙边,眨眼挤掉流进眼眶的鲜血,恍惚之间抽出了墙上那把剑。
我倒宁愿它叫我发狂,但魔剑什么的,果然是骗人的说辞,它平平无奇,银白的剑身,灰色的剑穗很古朴,我勉强握紧,抵挡付春寒愈发凌厉的攻势。
视线中所有的一切都在往外逃,食客、被惊动的马儿,喧嚣的空气争先恐后地抽离,只剩下入骨的冷。
或许有人是例外的,那是一个眉目含笑的风情女子,还悠哉游哉地在前厅的一侧自斟自饮,那是我师父。
秋山问红叶,晚归渡春寒。
我想说师父你不帮忙也罢,就不要在这念什么诗了。
她的声音汩汩漓漓,像一壶上好的杜康在碳炉里煨得发烫,我听到她说,龙首,红叶姑娘来找我的时候还念过这句诗呢。语罢她笑笑,又说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你应该忘记她了吧。
付春寒压制我的力气还是这么大,但他的刀慢了一瞬。
而这一瞬,便也够了。那把师父不让我碰的剑斩断了他的脖子,血喷涌出来,头颅咕咚滚到我脚边。
我发现砍人的脖子比砍猫毛砍水滴要难一些,切开肉和骨头的部分手感是不一样的,但又比砍烛火要容易得多。
浑身剧痛,我强撑着试图把被砸坏弄乱的桌椅都复原,将剑插回剑鞘再挂到原来的位置上,师父却说你不要弄了,你走吧。
走?为什么?
我走了谁帮你经营客栈,谁准备好饭好菜给你下酒,谁听你年轻时仗剑天涯的那些风流轶事啊。
你又不会照顾自己,性格又顽劣,还总仗着年纪说些我听不懂的胡话。
你到底要怎样?
我脑子里不断闪过家乡的雨,师父拉我上马让我靠在她的怀里,她把我一路带来中原,我们在客栈里生活的时光,最后,定格在付春寒死去的表情。
那是心中爱与恨交织才能露出的表情,师父念出那句诗,她真的很聪明。
我突然意识到我做错了,可我大概永远都搞不懂自己错在哪,我只知道我总输师父一头,这个红头发的万种风情的女人早就看穿我在想什么,无论是当初跟她走,还是说要一辈子在一起生活。
师父要我把付春寒的首级带到官府去,赏金就当作是盘缠,我负气,除了那把剑什么也没带走。
因为剑柄上刻了一个字,方才战斗的时候就一直摩挲我的掌心。
那个字可能包含了很多意思,那个字是情。
不出半月,整个江湖都知道了,恶贯满盈的付春寒竟死在一个客栈里,死在一个名叫切利尼娜的少女手中。消息传播的速度就像是点燃的枯草,人们都想知道她是何方神圣,无数江湖豪杰拜上名帖,传闻市面上的马价一月之内翻了一倍,所有人都想见见洋柿子客栈里那位天天端茶倒水砍柴烧饭的少女。
但这些都跟我没有关系了,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兜兜转转去了江南。
江南烟雨朦胧,不是家乡那种蚀骨冰冷的雨,是杏花微雨,我因而没有打伞,骑马走在刷了朱漆的桥上。
从桥上看风景很美,白色的花瓣纷飞入翠绿色的雨中,一些落在泥土里,一些随水漂流。
桥下河边有几个姑娘年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赤着脚泼水玩,本来好好地有说有笑,一注意到我的存在又变得忸怩起来,很做作。
这不好,我不喜欢做作,故意错开视线不去看她们,又站了一会,想知道旁边那颗榕树上的两只黄雀什么时候搬家。
你怎么不避雨啊?突然有人问我。
我认出她是那几个姑娘中的一个,手里正拿着一把丝织罗伞递给我。
我说我忘了,忘了我是谁也忘了怎么来的,她说你瞎吗,你骑马来的呗。说着指了指我手里的缰绳。
她叫阿暖,喜欢穿一件红色的小披肩,性格活泼可爱,侧脸还有点像我师父,我和她成了朋友。
朋友这个词对我来说很新鲜。以前能天使是我的师父,没有名字的狸奴是粮仓总管,莫斯提马是我师伯,客人是客人,被我打跑的是敌人,就是没有朋友。
阿暖说我是全天下最奇怪的女孩子,她带我去她家的宅子,我俩在她的闺房里聊天,她说了她以前的故事给我听,都是小事,讲她的爹娘给她起名字的事,讲她到了年纪上学堂,背不出圣贤书,被教书先生打手心。
大多数时间我在听,因为我发现我以前的生活很单调,乏善可陈。我好像和同龄的女孩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就连阿暖说她爹爹把她许给了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人,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
还没有决定下一步去哪里,我逗留在江南,阿暖还是总来找我,只是谈话间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少,哭泣越来越多。
有一天她哭着来找我了,她说如果爹爹让她读书识字是为了嫁给那个表面附庸风雅,实则粗俗不堪的男的,那她算什么,她读过的那些书算什么?
看见朋友这么伤心,我很过意不去,我说这样吧,我帮你杀了那个男的,这样明天你就不用嫁了。
阿暖说不行,你带我走吧,我们找个地方开一间店,一起生活。
我听得心口一紧,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在胸口爆开,最后我点头,说如果今天晚上她准备好了,就在半夜放一支烟花,我看到了就去接她,然后一起离开。
我有点不敢再看她泫然欲泣的样子了,因为总让我觉得是师父在对我哭,很恐怖。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没离开多好,可以继续在客栈里端茶倒水,做个简单的人。
简单的人不会顾此失彼,活得都比较幸福。师父给过我机会,可惜从我拿起情剑的时候,机会没有了。
那天晚上夜空很黑,就像墨水一样雾沉沉,烟花没有升起。
其实我知道,就算烟花升上夜空,我也不会去的。
不知怎的很想像师父那样大醉一场,这是一个故事,一个双方都不被对方选择的故事而已,我收拾东西,独自骑马离开了江南。
龙门的黄沙就像金色的大海,我坐在木棚搭建的酒家桌前,水碗里半碗都是沙子。店家问我怎么一个人来这么远的地方,我说我是来送信的,现在当驿使就是我的工作。
他又问那信是送给谁的,我说是送给昔日的天下第一剑陆听雨。
他很是豪迈地大笑了几声,接过我手里的信件,一边拆一边问,姑娘姓甚名谁。
我报上名号,也将我的剑抽了出来。
是谁派你来的?是独眼法王?假面阎罗青十一?是……容儿?
陆听雨应该已经不记得自己年轻的时候都得罪过谁了,能成为天下第一剑,想必也碍过不少人的事,血债情债都欠了不少吧。
不过他不用想了,不用再念这些江湖中有名或无名的名字了,要杀他的就是我,也只是我。
我确定我的剑已经很快,比陆听雨出招的速度还要快,剑气扬起的沙尘遮天蔽日,就像蜂群。他明明已经是个中年男人,被我打得节节败退,还在仗着年纪说些难懂的胡话,跟我那师父一样。
他说他等一个挑战者已经很久了,以前很多人找他,是为了他的剑术,或是为了他的万贯家财,还有些想把他奉为座上宾。
他说他之所以在这沙漠里开一间酒庄,是因为根本没什么人会来,所以一见你来,就知道你不是来喝酒,是来找那个昔日的天下第一剑的。就好像你闯荡江湖,也不是为了杀人或者证明什么,如果有人找上你,那就是来找你本身的。
你没有勇气找她,所以你想让她来找你。只是切利尼娜,万一她也是这么想的,你要怎么办?
唉……容儿……
我看着地上奄奄一息的他,突然产生了幻觉,他一会儿变成了付春寒,一会儿变成了哭泣的阿暖,最后又变成了我师父。
那种无言的恐惧再次找上了我,他说中了,我几乎拿不稳我的剑,就像丧家之犬。
是你要我走的。我朝他喊道。
我意识到我的眼眶在发热,沙子打在身上,很疼。我重新握紧了剑。
斑驳的尸身被风沙渐渐掩埋。
陆听雨死后,江湖上就开始流传魔剑的故事了。
其非美名也,剑圣生前德高望重乐善好施,杀死他的当然不是什么好人。
但也有江湖人说刀剑无眼,比试难免有意外,剑圣只是被挑战者击败不幸丧生。
我无所谓,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或者坏人,只是可惜了这剑,被我用成了这幅伤人伤己的模样。
很多年过去,我见过许多人,有些像烈酒一般奔放,有些则沉静内敛似空谷幽兰,有人为我如痴如狂,有人则像毒蛇,试图占有我毁掉我。
我学会和她们在一起,与情无关,对我来说她们只是会散发温度很柔软的躯体,具体是谁我不在意。
有时我在想,我也无非是走我师父的老路而已,在江湖上为非作歹,惹一些不该惹的人,招乱七八糟的桃花。我以为等我捅出天大的娄子,师父就会忽然出现,照她的性子,脸上一定带着非常欠揍的笑容,说徒弟啊,怎么混成这样,为师捞你一手。
但一次都没有。
我决定去挑战武林盟主,一位隐世高人,据说对方在武林大会名扬天下后便在小镇偏安一隅,与外界各门派交流全靠信件,和缘分。
我并没有很急,走走停停,半年才在一片稻花的尽头找到那个刻着“罗德镇”三字的石牌。
盟主是无名客,世人只知她化名泊轼,幸好罗德镇并不大,我一路询问,又远远瞧见某个翠竹掩映的院落里几只信鸽飞向天空。
想必那就是了,我敲响院落的门。
一位穿着靛蓝色襦裙,娇小的,宛如小兔子一样的棕发少女探出来,我向她说明来意,她便将我领了进去。
兵器总是一寸长一寸强,盟主却拿着一柄古朴的短剑,她立在院中,没有任何摄人的气场,像个好说话的长辈。而对于我的挑战,她一点都不惊讶,笑眯眯地问我来自哪里,师从何门何派。
我不愿作答,一剑劈了过去,我觉得我不是来谈心的。
短剑与魔剑相交,发出撞钟般的回响,盟主露出了然的表情,待我第二剑刺出,她偏过头,食指与中指夹住我薄薄的剑锋。我的剑气已如霜雪般寒冷,盟主却浑然不觉。
你的师父是阿乐吧。她悠悠道。
她也教出了好徒弟了……个性还和她这么像。她感慨,一副松弛的样子。
我觉得烦躁,心脏好像被蚂蚁咬了口,还是整个蚂蚁窝里最大的那只蚂蚁,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明白这种感觉是嫉妒,它在莫斯提马师伯来拜访师父的时候也出现过。
为什么光阴不眷顾我,为什么谁都和师父有一段因缘。在我们相识之前,她究竟是怎样的人?我发现我一点也不了解,记忆是苍白的,感情也是。
魔剑横在盟主的脖颈上,那柄古朴的短剑却更快,剑尖捅进了我的胸口。
你的剑不够纯粹。眼前的人这么说。
钝痛,但是血没有流出来。我才发现对方手里的武器甚至没有开刃。
是啊,剑嘛,谁规定剑就非要斩断什么,刺伤什么呢。
盟主呵呵一笑,收了手,气定神闲地指了指一旁的树根型茶桌,问我喜欢喝方山露芽还是蒙顶石花。
所以说我比阿乐厉害咯,不然你以为我怎么赢下那场比试,成为武林盟主的。
我捧一杯蒙顶石花,慢慢喝着。
如果当年师父成为了武林盟主……唔,那个不靠谱师父坐在暗处搅弄风云的样子,真是难以想象。
其实行走江湖,我也听闻很多离奇的故事,像是“昆仑道人提前羽化登仙事件”,大白胡子老人被一不知名女侠用火药炸上天,以及“太子换狸猫事件”,御猫不见踪影,反而是幼年失散的皇子被绑着扔回了宫内猫窝中,当然还有“天下第一锦绣酒庄窖藏蒸发事件”“血魔窟无间道事件”,诸如此类。
不知为何,听到这些我总能产生很强烈的既视感。但每个故事的主角名字都不一样,而且很罕见。其中一个故事的主角名叫:慕容樱云·蕾颜冰·缪璃·长乐,是个能撩吕布诱董卓的绝世美女,拥有狡黠的头脑与不干净的小手。
怎么说呢,如果不是真名,她取名的灵感应该特别旺盛。
后来我开始有点明白师父为什么让我离开,这多亏了我的师伯,那天我在朔北云游,远远见着一个蓝色身影,她见我和她打招呼,对我还记得她非常惊讶。
和师父相处的时光很简单也很温馨,其中穿插的每个人我都记得。
莫斯提马听我这么说简直要捧腹大笑,她说我师父可不希望我一直记着这些,她想我痛痛快快地浪迹江湖,最好把她忘了。
她竟然这么说?我垂眸,不让任何人看进我的眼底。
忘了,才算是出师嘛。而且……她可是一直有好好地在生活哦,养花养草养猫,你不回去她就一个人活,你回去她就两个人活,只是这样而已。
就这样?我在外面流浪了这么多年,你告诉我就这样?
师侄,你觉得江湖有趣吗。
我还没回答,莫斯提马就又开口。
小乐认为江湖非常有趣,鲜衣怒马,快意恩仇,可以说她是属于红尘的。
可是我们都非常担心,有多少人爱她,就有多少人恨她,那时候的小乐虽然潇洒,却像雨燕一样。雨燕没有脚,从拥抱天空的那一刻开始,只有坠落才能停下。
我脑中浮现了师父安详地躺在躺椅上,喝得醉意朦胧的样子。
那……她又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
眼前的人笑而不答。
离开朔北后我往南走,爬过了高耸入云的仙山,浪花奔涌的峡谷。我如痴如醉地爱上了山间炽烈的红霞,看它揉碎在崖壁上,云卷云舒,又微冷着拂过双臂。
江湖……算是有趣吧。但我有点想回家了。
我骑马跑了很久,颠得尾椎酸麻,又循着记忆中的道路,去镇上买了点酒。
酒肆老板认出了我,说她以前跟她娘出摊见过我很多次,后面我不来,以为我搬走了。其实我以前只是来给我师父买酒而已,跟她也没那么熟,不过她送了我一碗烧刀子,入口就像吞下一团火。
酒果然是越喝越暖的*。
老板和我闲聊,抱着不可言说的一点心思我问她,有没有听过魔剑的事。她一边擦桌子,一边摇头说没有,江湖上的事,我这小地方的人又怎么知道呢?
庄稼汉无法想象庙堂之高,客栈里劳碌的伙计也不知江湖之远。人挣不到认知以外的银子,也无法爱上认知之外的人。
以前你生活的地方就那么点大,围绕着师父转圈,自然觉得师父是最好的。等你大了,见过外面的莺莺燕燕,有过几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你就不会再想起那个给你买麦芽糖、拍背哄你睡觉的人了。
我在外边徘徊到半夜,一回家听她这么说只觉得苍凉又疲惫,师父你聪明一世,到头来也就那样。
我开始疯了一样地吻她,我闻到她身上跟我相似的酒味,我知道她是能天使,是我师父,一个我从很久以前就迷恋的女人。
我不在,她瘦了很多,我一边抱着她,按着她痉挛的腹部,一边说我很想她。
她在我怀里突然哭了,眼泪落到我赤裸的胸口上,她说你知道什么,我最美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师父也是有较真那一面的,她以前老跟我说她年轻时放浪形骸,吸引很多人,又容易伤害别人。其实她自己也深受其害,不相信有人会等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能等来谁。
她决定远离红尘,怎知遇到了我。
师父的剑能裁开月亮,她曾希望我继承她的衣钵,我做不到像她那样,用无形之物斩断无形之物,我无法斩断情,大概一辈子都出不了师。
不过我一点也不在乎。
从始至终我都只想和师父两人,我们开一间店,一起生活。
很多很多年之后,能天使决定在她腿脚还便利时去看一看大海,于是我们关闭了客栈,朝东南方向一路旅行。
沿途的景象对我们来说总有些眼熟,但眼熟与眼熟之间却也不同。她走上朱漆斑驳的桥,说以前这桥应该是栾木的颜色,而我说在我印象里这桥应该是鲜红色朱漆刚上好的样子。
我们闯荡江湖的时间不同,不过能天使说,这里杏花开的时候是一样好看的,在桥上往下望,河水就像镜子一样流淌,可能还会有年轻的女孩子在河边泼水玩呢。
这么说着,能天使撑起一把伞,招呼我一起躲雨了。
【番外】
情剑——能天使篇
我啊,年轻时也曾快马加鞭,看尽长安花。
噢。老板,瓜多少钱一个。
明眸皓齿的少女提溜着圆咕隆咚的西瓜,准备出发找下一个住处,怎知飞来横刀,正好扎在她刚买的瓜上。
你就是炮坊失窃案的主谋?一个彪形长髯大汉跳将出来。
你谁啊。如果你指的是私炮坊火药爆破的事,没错。
还有捣毁了法王窟的小妖女也是你?
对哦~
昆仑山的玲珑局被解,长老气得走火入魔,你干的?
正是在下!
你得意个什么劲?大汉横眉竖目。
那看来,破坏峨嵋与武当派联姻的也是你了。
红叶是我的朋友啊,我怎么能放任朋友嫁给她不喜欢的人?
所以武当首徒付春寒因此背叛,加入血魔窟为祸世间,有你一份功劳。
我——
少女郁结,白皙的脸颊鼓起来,扎成垂挂髻的红色脑袋上珠穗都耷拉下来,让人直想揉捏一番。
这种事情好像每天都在发生,真是人心难测哟……还好我想得开,不止一位朋友说我是个缺心眼。
打跑了大汉,少女捧着瓜,小心地剃掉坏的地方,坐在榕树下啃起来。
混迹江湖久了,便也能斩断很多东西,这些东西就像记忆一样,不定时清理的话,人容易出毛病。
我常常用别离斩断因我而起的情愫,用遗忘代替痛苦,也用恨斩断爱。
我志得意满,削别人脑袋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这样才叫做无所不能。
嘛……除了没打赢泊轼这件事。
她前几日飞鸽传书,说她捡到了一只小兔子,打算收她为徒,传授些许本领。问我要不要也找个徒弟玩玩。
虽然小孩都很喜欢我,但我连乌龟都会养死,带小孩还是算了吧……
再说,眼前明明有更要紧的事。
我拧开手腕上的酒葫芦,仰头喝一口,躲过了嗜血的弯刀。
青十一你现在,在当刺客?
对方沉默着第二次攻上来,我祭出身后的长剑格挡,兵器相交传来的振动让我虎口发麻。
问你话呢,青十一,你在搞什么,我把法王窟的人救出来,就是为了让你们去当土匪?
对方长久的沉默让人不耐,我忍不住出言挑衅,未曾想他红了眼,炽热的剑气将我的头发都燎着了。
你为什么能大言不惭地提起这件事,能天使,你这不是救,你只是在破坏。
他向我展示他手上的那些伤疤,本质上,它是受伤后重新长出的皮肉,泛着健康的淡粉色。在一些情况下,受伤会让人的身体破而后立,重新焕发生机,但显然青十一不是这个意思。
你有没有想过那些被你救的人需要的是什么。
是秩序。无论是好的秩序还是坏的秩序。而你破坏了秩序,获得了满足后就放手不管?
真是听得鬼火冒。
侠以武犯禁,锄强扶弱当仁不让。你们在法王窟当奴隶,我把那里掀了,现在你跑来指责我了?呵,我可不怕。
对,你广交天下豪侠,你有情有义,你大可以拿上一双筷子随便呼朋唤友,多少人愿意为你付出。眼前的人几乎是咬着牙对我说。
肚子是饿得很快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一样。
……
我的头值多少钱?
哈?
我说,那个人给多少钱要你杀我。
五百两。
这把簪子由昆仑玄冰雕刻而成,极寒不化,世间罕有。我拔下发髻上剔透的簪子递给他。
这颗东珠,皇宫里顺来的,可能不好卖,你去黑市上问问。我掏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锦缎盒子。
还有这个——
他接过东西时脸颊是铁青色的,我说我只是在帮助我的朋友,不是觉得自己做错了,你可别不好意思。于是他的脸变得更黑了。
我看他渐渐走远,成为夕阳里一缕似有若无的影子。扎起散开的头发,我擦拭腰间佩戴的剑,去找我脑海里浮现的那个人。
买凶杀人,买到我兄弟身上,有点过分了噢。
多年之后我才意识到,行侠仗义确实换不来饱饭,也换不来时间。我逐渐理解了友人的堕落,理解了什么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不再想成为一个大侠,或者名扬天下,如果有人提起,我只说我是个江湖人。
有时我也会问自己,如果你没有离开家乡,永远是最初那样,恣意妄为,眼里只有想与不想,没有该与不该。
那有多好。
以前我老嫌弃红叶讲话文邹邹,但她说得对,江湖,就是很多个伤心人,发生很多个伤心事,大家生活得乱七八糟,各有各的悲惨。
我突然很想家,很想龟缩回一个安全的地方,那里没有人骗我,没有人背叛我,也没有孤独。
混成这样,总得让我衣锦还乡吧。我咬牙花掉一笔积蓄,买了那件天仙一样的素纱衣,金色的穗子与里面掩映的玄色织锦腰封很相衬。
少小离家老大回,家乡的姑娘们到我这个年纪也都成亲了吧,幸好现在是春天,春天,总还有一点期望。
孤身打马,越过旷野和山丘,我一路向西,心情爽朗了一些,又来到一个小城暂歇,听店小二说这里常年下雨,我恰巧赶上了为数不多的晴天。
茶歇结束,我向店家买了点酒,把我的小酒壶灌满。既是难得的春光,我自不能辜负,跨上高头大马,一路走一路瞧。
卖糖藕糕的娘子说话软乎乎的,我不禁想,回到家乡要做些什么营生,然后给爹娘养老送终。走近打算光顾一下,小城的远处却传来一阵阵火光,有尖啸和金石之声,娘子的脸白了又白,说她今天恐怕得早点收摊了。我终归有些好奇,就当是洗去红尘前最后的任性,信马由缰往喧嚣处跑去,于是在一座桥上,在血色的春光中,我遇见了一个女孩。
她踉踉跄跄,乌黑的头发披散,绛紫色的衣裙也破了,喘着气的嘴唇一见到我便抿起。
额上都是汗,女孩显然已经力竭,满手的血污和灰尘,警觉地回头,目之所及的方向传来许多人的脚步。
然后她看向了我,天知道我是怎么从一个还没我腰高的小女孩眼中看到坚毅的。
她伸出手,在几乎碰到我的纱衣前犹豫了一下,才拽住我的的衣袖。
女孩的手小小的,也不敢用力,有很多不安透过细微的颤抖传来,橘色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像包裹着雨滴的琥珀。
我发现我的本性还是个恣意妄为的人,关于对与错的衡量很少,更多的是想与不想,所以我抽出了剑,像以前那样。
那些人都太弱太弱了,给我造成的困扰还不如眼前的小女孩,我问她要去哪里,她摇摇头不说话,我问她有去处吗,她还是不说。
女孩像一只不会吠叫的流浪小狗,没来由地,我想到了阿青问我的话。
——你有没有想过被你救的人需要的是什么?
蹲下身,我为她整理好凌乱的额发,问她要不要和我走。
女孩眨眨眼睛,对我点了点头,随后脱力一般软了下去。我骑着马,让她靠在我的怀里,我们一路颠簸,去往中原。
以前在中原游历时我用的都是化名,在那里开一间店铺,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我带着切利尼娜(这孩子坚决反对我喊她小娜),开了一间叫做洋柿子的客栈。
于有限的人生中我都在荡平眼前的阻碍,或是随意破坏任何看不惯的事,要我去建立什么,实在一窍不通。而且比起经营,切利尼娜让我更头疼,这孩子未免也太喜静了些,要不是做噩梦时会呜呜地说梦话,我还以为她是个小哑巴。
我飞鸽传书给姐姐和师姐,姐姐回信附带了非常详尽的攻略,不得不让我怀疑她在家乡当了保育娘子,莫斯提马则是把我嘲笑了一通。
我觉得我努把力将切利尼娜养大就好了,干不下去就带回老家,怎知她比我想的还要聪明,很快就能帮忙打点客栈的生意。孩子早慧,我又开始担心她受伤。
有一天我和她讲我以前在江湖游历的事,都是三分真三分假的胡话,逗小孩玩的。她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我开玩笑问她,切利尼娜长大之后想做什么呀,以后要离开家了,我可舍不得你走。
不知怎的,她很认真地转过来看我,又有点小心翼翼。
我不能留在这里吗。
我发现她琥珀色的眼睛里没有家乡的雨滴了,只有油灯摇曳的火焰,荧荧烁烁。
切利尼娜这么喜欢这里,可是待久了也会很无聊噢?
不可以吗……她的眸光黯淡了些,皱眉思考了一阵又说。那,只能像能天使一样,去外面看看了。
……
江湖凶险呐。我看着女孩沉静的睡颜,额发很乖地耷拉在两侧,如同晨曦中朦胧的鸦羽。切利尼娜的眉头还微皱着,我用拇指轻刮过她的眉毛,表情就慢慢舒展开来。
刚遇到她的时候她还很瘦,宽大的衣裙下空空荡荡,现在终于长胖了些,脸颊柔软又丰盈,像刚出炉的糖藕糕一样。
一个人,去养大另一个人,真是不可思议。
我撩开侧脸的长发,弯下腰去亲了亲切利尼娜的小脸,熄灯睡觉了。
因着她的那番话,我思来想去决定教切利尼娜剑术,即使我用剑从没有套路可言。甚至我最擅长的,应当是唐门中人善使的远程暗器和弩箭,考虑到损耗问题,找铁匠打造暗器也很麻烦,在绝大多数时候我还是用剑的。
切利尼娜在看到我教她怎么将敌人一剑封喉时,露出了显而易见的动摇,我本以为是恐惧,后来却发现不是这样。
切利尼娜很少与我聊天,我说什么她便应好,我要她做什么她就照做,她慢慢长大,虽然性子不软弱,但好像没什么主见,对我可以说言听计从。
毕竟我也算是归隐的老江湖,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难免有些“老伙计”上门找我。我让德克萨斯去应对那些人,我很好奇,她面对那些麻烦会不会表露出恐惧。
然而没有。女孩就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狼,打得过的她制服了推到我面前,打不过的,她用牙死死咬住也不松口。
不知道为什么,她身上野草一样的生命力,对生和死的无情,让我眼睛发热,不住地多喝了几口酒。
那种眼神,曾经我也有的,现在消散了。
她的出身我略有耳闻,实际上,“德克萨斯”从明智的那一刻,就已经跨过了生死,我明白这孩子的剑术将来一定会超越我,被徒弟超越,本就是师父的命运。
但她的师父毕竟是我,只跨过生死是不够的,她得了解什么是——
我的目光投向墙壁上那把银白色的剑,剑穗是古朴的灰色,它安静地挂在那。
不,她还小,还不用考虑这些。
这个世界上没有存粹的感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像是被包裹的糖果,在拆开糖纸之前,糖果是酸多一点还是甜多一点,没有人知道 。
风华正茂的少女送了我一颗糖,我惊觉那颗糖里掺杂了许多有关风月的苦涩,或许是人性的软弱作祟,我不动声色,只是拿起酒壶的时候不免得想,如果我现在和她一般年纪,会不会……
我悄悄打量她,切利尼娜长得都比我高了,乌发挽起来,露出纤长的脖颈。她还是不喜欢说话,时常发呆,不笑的时候面若霜雪。
如同一株随风摇曳的桔梗,逐渐变得无望、悲伤。我不知是哪里出错了,她所求不多,只是岁岁相伴,我默许她留在我身边,只要她能藏好所有隐晦的百转千回。
毕竟,如果只是想一起生活,从一开始便是了,我又何必享受被爱的虚荣。
可她没有答应,这个出落得极美的少女毕竟也只是人,唯有贫困和爱是人无法隐藏的,我只能让她走了。
她走了,便也把“情”带走了。
莫斯提马找我坦白,说其中有她一句话的推动。我关上门不去见她,恨她差点毁了我的宝贝。
我一个人经营客栈,养花养草养猫,实在枯燥。靠在柜台后打盹,一睁眼,偶尔会产生幻觉,仿佛我还是那个喝得醉醺醺的甩手掌柜,那个一脸严肃端茶倒水的少女也还在店里忙活。
这么些年,我过上了田园生活,与外界联络的门道也没有荒废。
好了,喝够了没。姐姐推开我房间的门,她的腿将养好了,来中原看我。
很少见她生气,作为妹妹还是有些特权的,我扑进姐姐的怀里无理取闹了一通。我说作孽啊,这个逆徒在江湖上为非作歹,坏徒弟,小杀胚!回来是要挨师父揍的!
胸前的衣衫上都是酒渍,眼睛朦朦胧胧,我抱着酒坛子乱哭,说我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师父。
不会的,为非作歹是你们师门的本色,很正常。
我又说徒弟碰到硬茬打不过咋办啊,她好像不是很会逃跑啊。
没事,你教出来的徒弟,肯定能像你年轻时一样无法无……嗯我是说,战无不胜。
姐姐无奈地看我发酒疯,等我终于累了,闹不动了,她问我这又是何苦。
对啊,早知道这样,为什么要让她走呢 。
今天的天气蛮好,月亮上没有一丝云翳,我指了指我的眼睛,突然对姐姐笑起来。
我说你看这里,看到了什么?姐姐回答,那不过是微笑时眼角会显现的细纹。
我说不对,那是我的心虚,我霸占了少女的青春,我心虚,懂吗?
我想到了切利尼娜,她这么美好,从瘦小的女娃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姑娘。我不能把雏鹰圈养,我不能趁她活在这小小客栈里,她什么都不懂,深交的人也只有我一个时,欺骗她说我就是整片天空。
姐姐说那你不要笑了,这样眼睛就不会有皱纹了。
我说我肯定笑啊,切利尼娜要是回来了,我肯定会对她笑啊。
小乐你明明也……唉,那你去找她吧。
姐,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年少时第一次爱的人,往往都不能陪你走到最后。我呢,从她离开之后,就再也不奢望她能回来,我也不相信有人等我。
眼前这个冷淡的黑发女人走路带风,虽然路途遥远而疲惫,她的一举一动却都散发着刀光剑影中浸透的铁血气息,还有满身炽烈的红尘。
我有些恍惚,不知怎的,豪言壮语也忘了,理智也忘了,明明有很多想说的,在心里已经说过无数次,开口却又是让她伤心的老调。
所以说喝酒确实误事。
好多年不见,她变得更直接,也学坏了,她含住我的舌头,让我说不出话,解开我衣扣的手很不耐烦。
好你个逆徒,我正想骂,低头却见她咬着牙关一副委屈又隐忍的样子,像极了吃瘪的大狼狗。
能天使,你说想让我把你忘了,是真的?
墨发垂在我脸上,她出声。很难得,切利尼娜的语气有些恼怒,红肿的嘴唇紧抿着。我没有回答,当作默认,她就一口咬在我的脖子上。
……
骤雨将歇,我们赤裸的身体严丝合缝地贴在一起,浑身都是纵欲后的懒倦和神清气爽。
听她讲了一些,我通过门道已经知道的切利尼娜江湖故事,我突然想,如果我们早一点遇见,一起浪迹天涯,该有多好。
黑发的绝色女人转过头来,说她遇到我的时间已经够早的了,早到,她见到我的第一眼便已对我动情。
——2023.06.01——
作者的话:
这篇文写于五月月中,那时还没决定生贺要写什么,又阳了卧病在床,脑子混乱无所事事。
总得找点事做,我重温了东邪西毒,虽然角色都各有各的悲惨,但莫名地向往。
如果说江湖的皮是刀光剑影,那骨子里永远是情。这篇文就这样躺床上信手写了大半,也就是德克萨斯篇。
杨康之后惊觉,我写的这东西,还挺没头没尾自说自话的,就增加了能天使篇,略作补充。
祝德克萨斯生日快乐,作为每年年中的一个节点,也祝每个读者下半年顺风顺水,好运常来。
唐浮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