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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關閉存廢討論指引:修订间差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VIA W+
修正笔误、标点
(未显示3个用户的3个中间版本)
第3行:
 
==页面存废讨论关闭的规则==
除共識相當明顯的情形(如可以快速保留、快速刪除或已轉交侵權、請求理由已消失<ref>某些情況下,存廢討論可以未足七日而提早結束。存廢討論通常最好維持足七日,而結案者在提早結案之前應作周詳考慮。</ref>)外,存廢討論應該持續至少七日,以令編者有足夠時間發表意見。七日后,若对于提删页面的处理方式(例如保留、删除、合并、重定向)有[[WP:CON|共识]],一名未参与提删和讨论的管理员或富有经验的编者将依《關閉存廢討論指》关闭存废讨论,在页面讨论页记录讨论共识(除非共识为删除)并执行共识。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可以提前关闭存废讨论的情形仅包括以下列举的数项:
#頁面符合[[WP:CSD|快速删除标准]],并且已经被快速删除。
#頁面符合[[WP:SK|快速保留]]。
第24行:
===非管理员关闭===
非管理员不应该关闭如以下情形中所述的讨论:
#非管理員關閉討論後,其後用戶有異議而重開討論;重開後的討論只能由管理員結案。
#最终的操作需要管理员权限,比如对页面执行删除或执行编辑历史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