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 Special   »   [go: up one dir, main page]

维基百科讨论:快速删除方针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Jimmy-bot留言 | 贡献2021年3月28日 (日) 00:14 (机器人: 1个讨论已存档)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快速删除方针語句等問題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G10

現行條文

G10. 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實際貢獻者只有一人。

  • 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
  • 移動產生的重定向頁,移動之用戶不能視為該重定向頁面之原作者
  • 使用模板{{d|G10}}、{{d|author}}或{{d|ad}}。
提議條文

G10. 原作者提請刪除或清空實際貢獻者只有一人的頁面。

  • 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
  • 移動產生的重定向頁,原作者視為移動前的建立者
  • 被匯入的頁面,原作者視為匯入者。
  • 原作者自行清空自己的使用者頁面而不提請刪除,不適用此標準。
  • 使用模板{{d|G13}}或{{d|mt}}。

提議修正條文的原因有下列幾點:

  • Special:Diff/56357676
  • 跨維基匯入的頁面,不適用目前的G10。
  • 自行清空自己的使用者頁面而不提請刪除,沒有違反Wikipedia:UPNOT,不應由他人提請快速刪除。

G14

現行條文

G14. 超過兩周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页面。

包括所有未翻譯的外語、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
  • 此項適用於條目、維基百科計劃頁面及說明頁空間。
  • 使用{{subst:NotMandarin/auto}}(而非{{d|G14}}或{{d|nc}}),並將頁面列於翻译请求,使其有機會被校閱和翻譯。
  • 使用模板{{d|G14}}或{{d|nc}}。
提議條文

G14. 逾30天沒有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页面。

包括所有未翻譯的外語、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
  • 不適用於所有的討論命名空間、草稿命名空間和使用者命名空間。
  • 如果您認為該頁面有翻譯價值時,請使用{{subst:NotMandarin/auto}}取代快速刪除,並將頁面列於翻译请求,使其有機會被校閱和翻譯。
  • 使用模板{{d|G14}}或{{d|nc}}。

提議修正條文的原因有下列幾點:

  • 冗詞贅字。
  • 建議模板的使用時機,避免提請者不知該使用{{D}}{{NotMandarin/auto}}
  • 未翻譯的使用者頁面沒有違反Wikipedia:UPNOT,不應由他人提請快速刪除。
  • 建議比照關注度程序的時長辦理。如有異議,可直接忽略此點。

O1

現行條文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如果是从其他名字空间移动来的,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或{{d|aup}}。
提議條文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自他處移動的頁面,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或{{d|aup}}。

提議修正條文的原因有下列幾點:

  • 接手他人位於使用者命名空間的草稿,不適用目前的O1。

附上近三筆的微修正(626964456269870562698720),免得又被說夾帶私貨。歡迎參與討論。 2020年11月7日 (六) 08:04 (UTC)回复


討論

(?)疑問:現在出現了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7日 (六) 08:28 (UTC)回复
@蟲蟲飛:上面有說明和原因。-- 2020年11月7日 (六) 08:30 (UTC)回复
(:)回應
  1. 現在跨維基匯入的頁面和翻譯的頁面都可以用g10。
  2. 用戶頁用O1 ,不用g10,和UPNOT無關。
  3. 新手不懂提刪,清空頁面視為G10,也合理。
  4. G14兩週時間已經足夠,30天太久。
  5. G14現時適用的範圍合理,不必要擴大範圍。
  6. O1從「如果是從其他命名空間移動來的,須附有合理原因。」中的「命名空間」是維基常用語較佳。
  7. 未見現行方針有甚麼問題。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7日 (六) 08:44 (UTC)回复
  1. 沒有規定匯入和翻譯的頁面能夠G10,因此必須修正條文。
  2. 當A把自己的使用者頁面清空,但不提請刪除時,為了防止B提請刪除,必須修正條文。
  3. 清空自己的使用者頁面,但不提請刪除的情況,不見得只會出現在新手上,更何況有些空白頁也可能有用途。
  4. 這點交給社群討論,我只提供我的意見。
  5. 不是擴大範圍,而是縮小範圍,與G13一致。
  6. 只限定命名空間,則規範不到使用者空間,因此必須修正條文。
  7. 上述就是問題。
以上。-- 2020年11月7日 (六) 08:55 (UTC)回复
(:)回應
  1. 用戶一向可以清空用戶頁,但不適用於G10。
  2. 翻譯的條目一向可以G10,詳見刪除日誌。
  3. 現行G14只適要於「條目、維基百科計劃頁面及說明頁空間」,新修訂就無限放大範圍。
  4. 「其他地方」是甚麼意思?「命名空間」已經是慣用語。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7日 (六) 09:02 (UTC)回复
  1. Special:Diff/56295656,使用者頁面一向適用G10和O1。
  2. 此次修訂不牽涉翻譯的條目,故不回應。
  3. 「此項適用於條目、維基百科計畫頁面及說明頁空間」一句未見「只」或「僅」字,意思是所有空間都適用,特別強調條目、計畫頁面和說明空間而已。
  4. 當A把「User:B/Example」移動到「User:A/Example」時,依照現行的O1,速刪是可以的。因為只限定「其他命名空間」,因此「相同命名空間」不受規範。
以上。-- 2020年11月7日 (六) 09:20 (UTC)回复
(:)回應
  1. 用戶有時會對自己的用戶頁提g10,但不等於用戶清空自己的用戶頁,其他人可以提g10
  2. 跨維基導入頁面和翻譯頁面都可以g10,這是站務常識。
  3. 現行文意已經很清楚,沒有歧義。
  4. 「其他命名」空間移動到用戶頁,是想避免破壞者等類似的破壞行為,即把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移動到自己用戶頁,再提刪。
  5. 以上很多都是巡查員的巡查常識,我很難每樣都詳細指導用戶,要靠用戶自己積累經驗。
  6. 如果沒有發生問題,不應頻繁地修改站務性的方針,這樣很影響站務人員處理站務。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7日 (六) 09:36 (UTC)回复

(!)意見

  1. 关于 G10:
    1. 原作者提请删除或清空实际贡献者只有一人的页面。,这个修订不好,不容易理解,原来的句子我觉得没问题,。
    2. 原作者视为移动前的创建者,这个修订与原条文意思不同,但就我的经验来说,是符合目前的站务实践的,应该没问题。
    3. 被导入的页面,原作者视为导入者,符合站务实践,定明此条我认为没坏处,不加入也没所谓。
    4. 原作者自行清空自己的用户页而不提请删除,不适用此标准。反对加入此条。如果有人这样提删他人用户页,就是违反尽量不干涉用户页的惯例。这种提删我认为“缺乏善意”,也是 G10 禁止的。其实 G10 是一个很依赖常识的准则,除了提案人提到的用户页,还有被大量页面使用的模板(但只有一个编者),显然这也是不该删的。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相信管理员可以作出合理的判断。
  2. 关于 G14:
    1. 逾30天,我认为过长,反对。
    2. 不适用于所有的讨论命名空间、草稿命名空间和使用者命名空间,对此条无意见,但需要留意某些模板的文档虽然常年是英文的没有翻译,但仍有保留的价值。
    3. 如果您认为该页面有翻译价值时,那么没有价值该怎么办呢?G14 自己的描述就要求过14天才删,这个新增的条件倒是说觉得没价值就可以直接快速删除了,但是又不满足 G14 的14天,要怎么办呢?
  3. 关于 O1
    1. 自他处移动的页面,我认为基本没问题,不反对此修改。

--Tiger留言2020年11月7日 (六) 09:52 (UTC)回复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G10. 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實際貢獻者只有一人。

  • 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
  • 移動產生的重定向頁,移動之用戶不能視為該重定向頁面之原作者
  • 使用模板{{d|G10}}、{{d|author}}或{{d|ad}}。
提議條文

G10. 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實際貢獻者只有一人。

  • 提請須出於善意,並附有合理原因。
  • 移動產生的重定向頁,原作者視為移動前的建立者
  • 被匯入的頁面,原作者視為匯入者。
  • 使用模板{{d|G13}}或{{d|mt}}。
現行條文

G14. 超過兩周沒有進行任何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页面。

包括所有未翻譯的外語、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
  • 此項適用於條目、維基百科計劃頁面及說明頁空間。
  • 使用{{subst:NotMandarin/auto}}(而非{{d|G14}}或{{d|nc}}),並將頁面列於翻译请求,使其有機會被校閱和翻譯。
  • 使用模板{{d|G14}}或{{d|nc}}。
提議條文

G14. 逾14天沒有翻譯的非現代標準漢語页面。

包括所有未翻譯的外語、汉语方言以及文言文
  • 此項適用於條目、計劃、使用說明和主題命名空間。
  • 可使用{{subst:NotMandarin/auto}}取代快速刪除,並將頁面列於翻译请求,使其有機會被校閱和翻譯。
  • 使用模板{{d|G14}}或{{d|nc}}。
現行條文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如果是从其他名字空间移动来的,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或{{d|aup}}。
提議條文

O1. 用户请求删除自己的用户页或其子页面。

除了自己的使用者頁面,只要是移動而來的頁面,须附有合理原因。
  • 使用模板{{d|O1}}或{{d|aup}}。

@蟲蟲飛TigerzengTemp3600Sunny00217:綜上討論,修訂條文再次修正,現開放7日討論,屆時無異議將再公示7日。 2020年11月19日 (四) 03:28 (UTC)回复

(:)回應
  1. G14現時適用的範圍合理,不必要擴大範圍。
  2. O1從「如果是從其他命名空間移動來的,須附有合理原因。」中的「命名空間」是維基常用語較佳。
  3. 整個方案未見解決具體問題,都是「為改而改」,尤其是這類站務類方針,不必要「為改而改」,很影響站務人員處理站務。
@蟲蟲飛
  1. 現行G14的適用範圍沒有強制限定,「適用於」不等於「僅適用於」。
  2. 我想你根本沒明白所謂「命名空間」和「頁面」的差別,問題根本不在於是否為常用語。
  3. 請假定善意,光O1的修訂就已經很符合目前站務實踐,何來為改而改?再說,請問這次修訂影響站務人員什麼呢?說不出來「實際」影響,就代表你只是「為反對而反對」,別跟我說「改來改去令站務人員無所適從」這樣的藉口,既然這樣,那麼每個提案都乾脆反對好了,我提出的修正一定有道理。
以上。 2020年11月19日 (四) 04:15 (UTC)回复
(:)回應
  1. 「其他命名」空間移動到使用者頁面,是想避免破壞者等類似的破壞行為,即把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移動到自己使用者頁面,再提刪。修訂條文中的「其他地方」是甚麼意思?為了解決甚麼問題?
  2. 上面已經有用戶提出有些模板是不用翻譯。
  3. 如果方針沒有加「等」,或「不限於」,就是「僅適用於」
  4. 很多資深用戶不會不斷反覆重溫方針,社羣也需要時間熟悉新修訂,因此沒必要的修改就不要改。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19日 (四) 04:29 (UTC)回复
@蟲蟲飛
  1. 重複問題,不回覆。
  2. 那麼就再加上模板命名空間。
  3. [來源請求],這只是你自己的解讀,你不能代表社群。
  4. 那麼這個顯然是必要的修改。
以上。-- 2020年11月22日 (日) 10:42 (UTC)回复
@蟲蟲飛:他上面不就有說了嗎?你都不認真看留言,只會一直問同樣的問題,這樣會造成他人的麻煩,難不成你每問一次,他人就要再回答一次?SmallTim留言2020年11月19日 (四) 13:37 (UTC)回复
@SmallTim:是的,他之前也是這樣。有時候我懶得答,就會明確指出他已經問過了,然後他不知道怎麼就會和我起衝突;有時候我看在已回應的內容是值得重覆的要點,就再重覆回應,但我仍會聲明這是重覆回應。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19日 (四) 23:06 (UTC)回复
  • 想先確認一下, 若當A把「User:B/Example」移動到「User:A/Example」, 目前允許此一行為嗎? 若是可以, 且移動之後User:B/Example重定向到User:A/Example,A之後可以刪除其用戶頁下的User:A/Example,這看似是刪除自己的用戶頁,但也刪除了從User:B/Example移動過來的內容。--Wolfch (留言) 2020年11月20日 (五) 04:24 (UTC)回复
「O1. 使用者請求刪除自己的使用者頁面或其子頁面。」重點是「自己的」,如果是「別人的」,當然不行;如果是主帳號和子帳號,移動不移動都可以O1。--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0日 (五) 06:35 (UTC)回复
是的,這是違規行為,絕不能容許,因此方針才更要明定。-- 2020年11月22日 (日) 10:45 (UTC)回复
(:)回應 G10 使用的模版誤植為「{{d|G13}}或{{d|mt}}」,應該是「{{d|G10}}、{{d|author}}或{{d|ad}}。」--Wolfch (留言) 2020年11月19日 (四) 04:43 (UTC)回复
@Wolfch:已修正。 2020年11月22日 (日) 10:27 (UTC)回复
(!)意見
  1. 現行方針行之有效,未見有甚麼問題?改了後還增加了歧義,就不要改。
  2. 如果提案不是解決具體問題,只是個人對特定用詞想改一下,不建議修改,方針維持穩定版本才能為社羣所熟悉。
  3. 常識性的東西不建議加。
  4. 建議積累足夠經驗,對方針有足夠理解,才好改站務性方針,否則所有討論都是紙上談兵。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3日 (一) 04:18 (UTC)回复
  1. 只有你看不見問題,歧義也是你自己解讀的問題,其他人都沒問題。
  2. 我解釋了那麼多,也都是目前社群有遇到的問題,難道這還不夠具體?你強烈提倡維持方針的穩定版本,即違反了Wikipedia:勇於更新頁面
  3. 你上面所說的常識,都是你自認為的常識,新手或其他使用者不一定懂你的常識。
  4. 那麼這樣看來是你不夠經驗,建議你累積好經驗再前來辯駁,畢竟你連命名空間和頁面都分不清楚。
你若執意重複問同樣的問題,我將會視為已回覆,並當作你沒有異議,除非你問的是沒有問過的問題。 2020年11月24日 (二) 15:06 (UTC)回复
(:)回應
  1. WP:勇于更新页面是指維基歡迎您更新條目,不是叫您在沒問題的情況下,頻繁地修改方針。方針是維基的法規,法規沒問題就沒必要「頻繁地改」,因為社羣沒必要為了個別用戶的「主觀意願」去重新適應新的規則。
  2. 上面已經有人覺得新修訂「"他處移動的頁面"應怎樣理解?」的疑問,如果您看到方針有問題,請舉實際例子以供大家討論。
  3. 我巡查員時已經每天巡查及提報速刪,上任管理員後也天天處理速刪,提案所提到的方針完全沒有問題,如果有,請舉出實際站務例子,例如您提O1時,哪位管理員駁回了您?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5日 (三) 12:48 (UTC)回复
我覺得你已經離題了,提案是為了討論方針的問題,我提出了現有的問題,但你都一直偏離主題,緊抓著「不要頻繁地修改方針」不放,更何況這個方針並沒有被頻繁地修改,我對你的言論感到不可思議。若你依舊堅持「不要頻繁地修改方針」等反對提案,而未提出對提案的實際異議,我將會視為你只是為反對而反對,並認為你沒有異議。-- 2020年11月28日 (六) 06:16 (UTC)回复
再者,有人提出「他處移動的頁面應怎樣理解?」,我也已經回覆了,我不知道你是只看自己的留言還是怎樣,要讓人重複好幾遍,有耐性也會變成沒耐性:
  1. 舉例來說,User:Pseudo Classes/Draft/豐田引擎系列名稱列表不應該被O1,因為這個頁面是自其它使用者頁面移動來的,而移動前和移動後的位置皆為使用者命名空間,因此不符合O1的規定。
  2. 改O1是為了避免發生像上述的情況一樣,方針有矛盾的情形,並不是說有管理員拒絕了我。
我已經舉了例子,如果你又沒看,又提出同樣的問題,將視為無異議。-- 2020年11月28日 (六) 06:26 (UTC)回复
(:)回應
  1. 可能我上面的話可能說得不清楚,我上面是指WP:勇於更新頁面是您可頻繁地更新條目,不是指更新方針,您引用WP:勇於更新頁面去作為改方針的理據,是誤用方針。
  2. 您確實沒有頻繁地修改方針,但速刪方針確實被很多人頻繁地修改,過去兩年多我每天都在處理速刪,中間不停有人在改規則,我想只有勤於處理站務的用戶才能感受到這種頻繁修改規則的擾民。
  3. 剛看了已刪頁面,您在編輯摘要已註明「接手手稿」,屬於「合理理由」,管理員看到後當然可以刪去,沒甚麼問題。相反,您提g10,就不能刪。您O1的修訂也未見得就解決了甚麼問題。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6:52 (UTC)回复
(&)建議:如果您還是擔心管理員會駁回您的o1,我建議把「其他地方」改為「其他頁面」。--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7:02 (UTC)回复
就跟你說不是駁回,如果我今天沒有寫明接手草稿,而管理員也沒查明就刪除,那麼就不符合現行的O1。「其他頁面」確實較佳。-- 2020年11月29日 (日) 06:00 (UTC)回复
不,提案原本是寫「自他處移動的頁面」,非「其他地方」,因此不衝突。-- 2020年11月29日 (日) 06:02 (UTC)回复
(:)回應:如果您一定要咬文嚼字,根據修訂版,您把別人的用戶頁的草稿移動到您的用戶頁,「就屬於您」,「不屬於他的」嗎?o1的重點是「您自己的」,不是「別人的」頁面才符合,但您的情況管理員會酌情處理。或者,管理員也咬文嚼字,駁回您o1,轉至afd,也未嘗不可。--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9日 (日) 15:26 (UTC)回复
不是我要咬文嚼字,而是沒有咬文嚼字你聽不懂。把別人的使用者頁面移動到自己的使用者頁面,即屬於自己的,不屬於他的了,這時候現行的O1當然符合,為了避免濫用O1,因此除了自己的使用者子頁面外的所有頁面移動到自己的使用者頁面都必須附有合理原因,請問這樣會造成管理員什麼樣的困難?管理員轉交至AFD的話,就與當初提刪人提速刪的初衷不同了,如果知道管理員最終要轉交至AFD,那麼提刪人一開始自己提到AFD不就行了?-- 2020年12月10日 (四) 07:06 (UTC)回复
仅从差异看,未见修订之必要性。--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5:00 (UTC)回复
如是說,那也未見修訂之不必要性。-- 2020年12月7日 (一) 09:45 (UTC)回复
提案再次修正。 2020年12月10日 (四) 07:19 (UTC)回复
新修訂不也是與「O1. 使用者請求刪除自己的使用者頁面或其子頁面。」中「自己的頁面」相矛盾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0日 (四) 07:29 (UTC)回复
到底哪裡矛盾,新修訂只是多了要附上合理原因,又不是說不能刪。-- 2020年12月10日 (四) 08:03 (UTC)回复
如果您希望合理化把朋友用戶頁移過來您自己的用戶頁的草稿,以o1刪去,那仍然是不符合,因為那不是「您的草稿」;如果您想提醒用戶不要以o1刪去其他人用戶頁移過來的東西,現行方針已經很清楚,不用改,因為方針已經清楚寫了「請求刪除自己的使用者頁面或其子頁面。」因此我完全看不到有甚麼修改的必要。--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0日 (四) 08:17 (UTC)回复
頁面被建立,不見得就是建立人的頁面,看來你是沒有讀好方針,請參見Wikipedia:条目所有权#用户页。你跟我爭辯這個沒用,全部參與討論的使用者就只有你反對。-- 2020年12月12日 (六) 03:04 (UTC)回复
既然你說不符合,那麼你要怎麼解釋User:Pseudo Classes/Draft/豐田引擎系列名稱列表?-- 2020年12月12日 (六) 03:06 (UTC)回复
  • 請重看一下留言,不一定貼了反對模板才算反對,請您重看一下留言。而且您還搞不清o1旳重點是「請求刪除自己的使用者頁面或其子頁面。」遇到有爭議性頁面,像您接手朋友的草稿,管理員幫您刪去,您覺得不合理,但您又要提o1,為甚麼一開始如果覺得有爭議,不提刪至afd?我上面已經說了管理員會按照實際情況靈活變通,不能只咬文嚼字。--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2日 (六) 03:48 (UTC)回复
    你不是所有的管理員,你不能確保每個管理員都如你一般不嚴謹。再者,有使用者提出異議確實是事實,不過我也有就他們的意見對條文再次修正,而修正後確實沒人再提出異議,除了你。-- 2020年12月12日 (六) 14:18 (UTC)回复
(:)回應
  1. -YFdyh000不是已經提出異議嗎?怎麼會沒有人提出異議呢?
  2. 我處理站務是非常嚴謹的,這方面請您瞭解﹗
  3. 您提o1,老虎君幫您刪去,然後您又覺得不合理,就走來改方針;但修訂版也不見到您之前提的o1就是合理,而且令方針條文有矛盾之處。
  4. 由此至終,我沒看到您改方針解決了甚麼問題,而且改了後比現行條文更差,這種不是為解決問題的提案,是「為改而改」,因此恕無法支持。
  5. 方針有問題是可以改,但沒問題,就不要「為改而改」,因為社羣沒必要為此而從新適應新的方針及規則;方針指引保持穩定版本有利於社羣熟悉方針指引。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3日 (日) 03:30 (UTC)回复
(?)疑問
如果用戶Example把「User:Example/草稿」移動至「User:Qwerty/草稿」,且兩名用戶均同意這一操作,用戶qwerty能提出o1嗎?這些操作如果方針寫得模糊,處理上會變得困難。--14.0.180.254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4:25 (UTC)回复
01原則上是「請求刪除自己的使用者頁面或其子頁面。」有爭議,提刪至afd,也很簡單,沒有困難。g10有時用戶在爭議是否「沒有其他人的貢獻」,最簡單的做法也是提刪至afd,也沒甚麼問題。速刪是處理「沒有爭議」的頁面,有爭議就提刪至afd,這是行之有效的規則,未見有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3日 (日) 04:35 (UTC)回复
o1現時條文要求從其他名字空間移動的頁面須附上合理原因,並未指明從他人用戶頁移來的是否需要理由。套用在上述事例中,qwerty雖然沒有提供原因,但提出的速刪仍符合相關條文,管理員可以快速刪除該頁。修改是為了解決這問題,讓事例中的qwerty能夠給予一個合理的理由來刪除草稿頁,而Example也能在刪除日誌找到相關信息,避免無謂的紛爭。--14.0.180.254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5:28 (UTC)回复
(?)異議
  1. 修訂版未見得就把這個刪除合理化,而且提案人不是已經有管理員處理了上面的案例嗎?未見有甚麼問題。
  2. 沒必要為了刪除一個頁面而改方針,而且您提到案例不常見,有爭議時請提刪至afd。
  3. 請ip登入帳號才參與討論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3日 (日) 05:50 (UTC)回复
我實在十分不同意您的第三點,此頁的討論任何用戶都能參與。--14.0.180.254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6:10 (UTC)回复
  1. 只有你認為未見必要性是反對,但是很可惜,硬要說的話只能算中立。
  2. 只有你認為修訂條文比現行條文差,但是有使用者認為符合站務實踐。
  3. 只有你認為沒有解決什麼問題,但是我說了你也不聽,你是來亂的嗎?
  4. 只有你認為自己處理站務很嚴謹,但是對待他人的意見,你並不嚴謹。
  5. 只有你認為自己解讀的方針是正確的,但是社群共識並不是你說的算。
  6. 你說有爭議提交到AFD,但是修訂就是為了避免提交到AFD造成積壓。
上述「5個只有」,希望你能改善。提案是為了要讓社群討論,當然,如果提案沒有通過,我也只能接受,但是這不代表反對者能夠不實際地杯葛提案,更何況反對者只有你一人時。如果你再沒有提出實際的異議,而只是為反對而反對的話,請不要責怪我忽視你的留言,謝謝。-- 2020年12月16日 (三) 09:01 (UTC)回复
(?)異議

#您只是想把提刪User:Pseudo Classes/Draft/豐田引擎系列名稱列表合理化,但現行版本較合理,您可以重讀一下。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6日 (三) 09:20 (UTC)回复
原來改了,下次改了,應在提案註明。--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6日 (三) 09:26 (UTC)回复
@蟲蟲飛:我有註明(63152510),是你沒把我的留言當一回事。-- 2020年12月17日 (四) 03:25 (UTC)回复
這樣意思不太準確,更好的做法是ping對方,然後說明已經根據對方的意見,修改了條文,並邀請對方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12月17日 (四) 05:34 (UTC)回复
@蟲蟲飛:你會這樣回覆我也不意外,因為你對待他人的留言一點都不嚴謹,看清楚,三筆通知628478956325832462889998)我都有正確發送,你自己應該也有收到。如果你還要繼續在雞蛋裡挑骨頭來模糊你的問題,那麼請繼續你的表演,但是這樣只會讓你自己鬧成笑話。 2020年12月18日 (五) 19:23 (UTC)回复

當前異議已排除,因此七日後,如果提案沒有再出現異議,將開始為期七日的公示。 2020年12月18日 (五) 19:25 (UTC)回复

公示至2021年1月10日 (日) 08:14 (UTC)。 2020年12月26日 (六) 05:0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议修改WP:CSD#G5

現行條文
  • 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其中:
    1. 之前经页面存废讨论、档案存废讨论删除的,提请速删者须在速删模板标注原存废讨论页面的位置;
    2. 之前经侵权审核删除的或所提报页面目前疑似侵犯版权的,提请速删者应一并加挂疑似侵權模板(使用Twinkle的编辑应先提挂侵权模板再提挂速删模板,以免速删模板被误移除),并提供足以查证的相关删除资讯(例如,页面之前被删除日期、相关删除日志、原存废讨论页面的位置等)。
  • 如該內容之前屬於快速刪除,請以相同理由重新提送快速刪除。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 使用模板{{d|G5}}或{{d|rep}}。
提議條文
  • 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其中:
    1. 之前经页面存废讨论、档案存废讨论删除的,提请速删者须在速删模板标注原存废讨论页面的位置;
    2. 之前经侵权审核删除的或所提报页面目前疑似侵犯版权的,提请速删者应一并加挂疑似侵權模板(使用Twinkle的编辑应先提挂侵权模板再提挂速删模板,以免速删模板被误移除),并提供足以查证的相关删除资讯(例如,页面之前被删除日期、相关删除日志、原存废讨论页面的位置等)。
  • 如該內容之前屬於快速刪除,請以相同理由重新提送快速刪除。
  •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
  • 不適用於根據存廢覆核結果被恢復的內容。在某些情況下,重新創建的條目有機會發展,那麼不應提交快速刪除,而應該提交存廢覆核或存廢討論重新評核。
  • 不适用于因未发生的将来事件删除而到时重建的条目。
  • 使用模板{{d|G5}}或{{d|rep}}。

最近发现有一个到时重建的页面(天才衝衝衝節目列表 (2021年))多次被管理员蟲蟲飛以G5原因快速删除,而原有页面存废讨论理据明显不成立。为防止此类页面被快速删除,故在此提议修改快速删除方针。--12З4567留言2021年2月2日 (二) 07:08 (UTC)回复

建議更改“而到時重建”為“而在事件已經(可合理預期會)發生後重建”。SANMOSA SPQR 2021年2月2日 (二) 10:57 (UTC)回复
(?)疑問:條目標題中要求刪除是必須滿足「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若曾依WP:水晶球遭到刪除,而後因有合理預期會發生而重新創建,那麼內文是否理應和原本有顯著不同?——Yangwenbo99 2021年2月2日 (二) 11:13 (UTC)回复
我認為並非必然。SANMOSA SPQR 2021年2月3日 (三) 02:16 (UTC)回复

關於快速刪除G8

現在的快速刪除方針中G8寫的是:

  • 使用模板{{d|G8}}或{{d|rm}}。

可是,自從這筆編輯後,使用「G8」或「rm」作為{{delete}}模板的{{{1}}}參數的話也不會讓頁面顯示任何東西,也不會把頁面放進Category:快速删除候选(例如Special:permalink/64564497)。因此我認為應該修改delete模板或修改WP:CSD方針,以免誤會和誤操作。--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3月2日 (二) 13:01 (UTC)回复

我記得我之前在跟其他用戶討論CSD R6的時候,就列過一個表格説明WP:FNC和快速刪除規則的對應關係,我這裏對内容稍作更新後也copy來這裏:
FNC要求 對應快速刪除規則
1 CSD G10
2 CSD R6
3 CSD R6
4 CSD R6
5 CSD R3
6 CSD R6
7 CSD R6
8 CSD G3
9 CSD R6(理論上可以用CSD G8,但現時技術上不能由普通用戶提出)
10 CSD R3
那時候的討論,我曾提過不符合WP:FNC第9款的檔案名在移動成為重新導向後,理論上可以用CSD G8處理,這我認為可以視為使用模板{{d|G8}}或{{d|rm}}的一個可行情況,希望社群可以討論。@Stang。當然,實際上需要由普通用戶本人提出的CSD G8可能還有其他例子,我也歡迎大家舉出,讓大家探討。@Sun8908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3:57 (UTC)回复
既然其他FNC準則也有R6的情況,FNC#9又與其他FNC情況類似,新設R6而非合併到G8並無不妥。--Xiplus#Talk 2021年3月2日 (二) 14:06 (UTC)回复
已移除。該等刪除都是管理員處理其他請求(例如移動請求)所做出,不允許使用者以G8提刪,而是應該去按對應的流程發起請求(例如移動請求)。--Xiplus#Talk 2021年3月2日 (二) 14:01 (UTC)回复

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機器人處理O4/O7/F7)

原标题为: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C部分)

這個其實不太像是擬議條文增修,我這裏想提議的是容許bot自動處理以CSD O4CSD O7CSD F7等幾條為理由的快速刪除請求,但為有效減低錯誤刪除的可能性,自動掛模板和自動進行刪除的動作必須分開,而且要間隔足夠的時間。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6:32 (UTC)回复

站务有这个需求吗。担心被破坏者利用。--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7:48 (UTC)回复
不清楚。可能需要一些數據,還有社群的看法。CSD F7被破壞者利用的可能性不太大。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8:54 (UTC)回复
F7不清楚,O7对保留派维基人来说可能是不建议用的。O4会被利用,见童孝賢對話頁 | 用户貢獻)。如果没有严重积压,不认为有必要引入机器人。如果机器人运转良好,也未见需要对方针有所修订。--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9:02 (UTC)回复
先放著,看看其他人的意見。O7被刪除的草稿我沒見過幾個人管(除刪除外)。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9:53 (UTC)回复
(※)注意
  1. 有時用戶不懂得加分類重定向,機器人會以O4提刪,管理員要手動加「分類重定向模板」,才能解決機器人反覆提刪分類重定向;而且之前機器人失靈,把已經放了分類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也提刪,因此必須有管理員判斷。
  2. O7的頁面可以WP:AR還原,如果機器人自動刪除,但令WP:AR出現問題。
  3. 方針規定提刪和刪除必須兩個用戶,因此同一個機器人去提刪及刪除,又會與方針牴觸。
  4. 有時用戶會把合理使用的檔案轉載到共享,但原檔案不能F7刪去。
  5. 之前已經有很多機器人失靈,如果讓機器人自動刪除,風險很大。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2日 (一) 04:39 (UTC)回复
@蟲蟲飛:(1)這應該是改善bot檢測設定的問題,而且上面我也提到自動掛模板和自動進行刪除的動作必須分開,而且要間隔足夠的時間,因此管理員應該是有時間檢查的。不過也考慮到YFdyh000上面的意見,這點我是開放討論的。(2)技術上沒有這個可能性。bot檢測的是最近6個月内是否有編輯,如果最近6個月内完全沒有編輯,bot才會挂模板,bot是不會理會最近6個月内的編輯是小修小補充還是大修改的,基本上一恢復頁面,並回退挂模板操作,就已經算是一次編輯,對bot而言最近6個月内的編輯就需要重算。(3)zhwiki早已開了大量的bot,另開一個abot或者改用另一個已有的bot不是難事(Jimmy-bot和Jimmy-abot就是兩個不同的bot)。(4)正如我上面提到,自動掛模板和自動進行刪除的動作必須分開,而且要間隔足夠的時間,因此只要設定的間隔時間合理,這問題並不大。(5)bot的運行狀況我建議讓bot的主人自己解釋,@Jimmy Xu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18 (UTC)回复
@蟲蟲飛Jimmy-bot是做不到刪除工作的,它沒有管理員權限,Jimmy-abot才有。理論上所有具有管理員權限的bot都能進行刪除工作,而本地除了Jimmy-abot以外,具有管理員權限的bot(也就是abot)至少還有Xiplus-abot一個。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42 (UTC)回复
所以我才把Xiplus-abot找出來啊,Jimmy Xu跟Xiplus總是兩個人吧。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49 (UTC)回复
我也ping一下新提到的當事人好了:@Xiplus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2:44 (UTC)回复
1. 掛模板和刪除分開的邏輯很怪,假設A機器人的判斷標準比B機器人還準確,那麼為何不能修改B使其跟A一樣好呢?如果A跟B判斷標準一樣好,那麼無論是用1個還是多個機器人準確率都不會改變。 2. 留待人類檢查的問題,如果你們覺得需要人類檢查,那麼就應該直接讓人類做最終決策(刪除),而不是確認完了又放著,也會有沒有管理員複查到的問題。 3. 自提自刪的問題,如果機器人做得夠好,那麼修改方針給予機器人豁免不就好了,死抱著規則可是不好的唷^.<。 4. 總之提案的重點應該是找到一個妥善處理速刪的流程,並將其轉換為程式碼,如果機器人做得到就應該讓機器人做,而不是讓管理員表現得跟機器人一樣。--Xiplus#Talk 2021年2月22日 (一) 13:34 (UTC)回复
(1)我説“掛模板和刪除分開”的最主要原因並不是準確度或需要人類檢查的問題,而是被告知者來不來得及反應的問題,我們還是要給一下反應時間,這也是為何提交快速刪除請求以後通常要通知建立頁面者。就説O7好了,廢棄6個月的草稿,如果建立者在那時候突然想再用草稿,他還是有時間直接把快速刪除模板移除掉,然後繼續編修草稿。WP:AR不是不方便,但不代表就必須走一次AR程序。(2)我是覺得上面三種(其實還有其他另外幾種)不太需要人類檢查,不然我也不會提議用bot處理,所以我認同你的觀點。(3)我本來也是想說豁免就好了,但我又怕蟲蟲飛之後又會像之前一樣再度使對話陷入無限鬼打牆循環,所以我就先避開了,當然我個人不反對豁免。另一方面是Jimmy Xu通常不太現身,所以即使不考慮避嫌的問題,找你的話增加bot任務的事情還是能處理的比較快一些。(4)認同你的觀點。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4:06 (UTC)回复
@Xiplus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2日 (一) 14:09 (UTC)回复
(1)然而就算是目前的處理方式,沒有規定掛板到刪除的期限,有個假裝是機器人的管理員在,建立者很難在被刪除前阻止,如要建立機器人的機制,建議採通知X天後刪除的機制(當然人類也要遵守)。另O4應該就不太需要這個等待期了?--Xiplus#Talk 2021年2月23日 (二) 01:25 (UTC)回复
可能要設定檢測期,檢查掛模板後1日內有沒有編輯(類似O7的6個月檢測期),以及有沒有{{hangon}}。如果掛模板後1日內有編輯,O7就肯定不用刪了,O4和F7而言可能是有人掛了{{hangon}}。O4還是需要等待期,YFdyh000上面說的事情還是值得憂慮的。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3日 (二) 01:34 (UTC)回复
(※)注意:我上面羅列了那麼多問題,好像都被無視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3日 (二) 01:46 (UTC)回复
多是机器人能判断和避免的。--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3日 (二) 03:07 (UTC)回复
(也就是説,上面羅列的問題不成問題。)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3日 (二) 04:25 (UTC)回复
(?)疑問:其實大家知道甚麼叫分類重定向嗎?--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4日 (三) 02:58 (UTC)回复
(※)注意:不認為機器人有能力解決以下問題:
  1. 有時用戶不懂得加分類重定向,機器人會以O4提刪,管理員要手動加「分類重定向模板」,才能解決機器人反覆提刪分類重定向;而且之前機器人失靈,把已經放了分類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也提刪,因此必須有管理員判斷。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
  2. O7的頁面可以WP:AR還原,如果機器人自動刪除,但令WP:AR出現問題。
  3. 有時用戶會把合理使用的檔案轉載到共享,但原檔案不能F7刪去。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不認為機器人有能力判斷版權。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4日 (三) 02:52 (UTC)回复
我究竟説過多少次了,2技術上不可能發生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4日 (三) 10:32 (UTC)回复
AR到底怎麼因為O7而有問題www-- Sunny00217  2021年3月14日 (日) 12:43 (UTC)回复
而且1也不是甚麽大問題,刪除了以後,重建時直接加{{cr}}就好。我沒見過挂了{{cr}}還是被自動提刪的情形,就蟲蟲飛説的那種情形,我認為{{cr}}很可能是被自動提刪後才挂的,然後蟲蟲飛又沒看過頁面歷史,結果產生了誤解;即使真的是挂了{{cr}}以後才被自動提刪,發生的機率實在太低,沒必要過度憂慮。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4日 (三) 10:34 (UTC)回复
3來説,既然“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那憑甚麽要求bot“解決(誤判的)問題”?即使誤判,走DRV程序恢復就好,沒甚麽大不了的。這提案本來就只是打算通過bot加快處理流程,僅此而已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4日 (三) 10:40 (UTC)回复
不,這提案沒有製造任何的問題,而且上面所謂的“問題”要麽不可能發生,要麽就發生機率太低而不成問題。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5日 (四) 09:07 (UTC)回复
這提案本來就只是打算通過bot加快處理流程,請問我是不是連提出一個加快處理流程的提議都不行?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2月28日 (日) 05:27 (UTC)回复
您沒看懂我上面提到的問題。請再看一下o4、F7及o7的問題,尤其是o4、F7。您不能把機器人誤刪的問題全推給DRV去處理。--蟲蟲飛♡♡→♡℃留言 2021年2月28日 (日) 05:42 (UTC)回复
為何?管理員自己誤刪也是給DRV去處理,對管理員的容忍度那麽高,卻對BOT一點都不容忍?提案的目的只有一個:加快。誤刪率不是我的重點,反正是不會加大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2月28日 (日) 10:48 (UTC)回复
未见加快的必要,机器人无法辨识破坏者操作和误导,会增加反破坏的查证和复核成本。如果有同类任务积压,人工用机器人或脚本辅助还差不多。--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8日 (日) 11:01 (UTC)回复
我要求實際數據證明此説法。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日 (一) 10:28 (UTC)回复
我要求机器人先展示自己的效果。方针未必需要修订,机器人操作者(管理员)承担责任就可以。--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日 (一) 10:31 (UTC)回复
應該請Sanmosa描述管理員處理該等速刪時,應該進行哪些檢查和判斷,列出詳盡步驟,再來看看機器人是否能完美複製人類的行為。--Xiplus#Talk 2021年3月1日 (一) 11:18 (UTC)回复
覆以上:
  1. O4的檢測比較複雜:首先要點進去看是不是分類重新導向頁面:如果是,而且已使用{{cr}},直接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如果是,但未使用{{cr}}(通常是錯誤使用一般重新導向頁面的格式編寫),則以{{cr}}重寫;如果不是,接下來就看管理員自己的細心程度。比較細心的管理員可能會查看最近的分類移動紀錄,檢查是否有不正常的分類移除情形,確定沒有才會處理;沒那麼多時間檢查的管理員就可能會直接處理。
  2. O7基本上真的要檢查的話就只有是否6個月內有有意義編輯而已,一般而言我認為管理員也甚少就此檢查,所以bot在此沒任何「複製人類的行為」的地方,檢測O7掛了一段時間後直接刪除即可。O7其實可以算是(除O3外)最應該用bot處理的一條快速刪除規則。
  3. F7要檢查的事項有兩項:第一項是是否真的和commons的檔案重複,第二項是commons的檔案是否存在版權問題(如果有的話,一般需要經過commons當地的存廢討論)。
以上。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1:12 (UTC)回复
就我的理解,bot其實就是自動化處理重複性的工作,而且只要有人寫得出來那樣的代碼(在具有相關權限的前提下),那事情就能辦到,所以我完全不認同你的“神化”論。你自己是管理員,卻又不説清楚你認為的“管理員的操作”其實是怎樣,那你又何來判定我“不瞭解管理員的操作”?這樣我可能會認為你其實才是那個“不瞭解管理員的操作”的人,我可能比你更清楚“管理員的操作”多一些。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3日 (三) 14:00 (UTC)回复
@Sanmosa:问题在于可能没人去写出达标的机器人。请先按WP:RFBOT流程完成人工监督试运行,再谈社群是否要更改方针允许全自动运行,否则只是空设条文。--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14:18 (UTC)回复
@蟲蟲飛:那麼請您描述您的操作步驟,或是指出Sanmosa的步驟哪裡有所不足。--Xiplus#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7:40 (UTC)回复
(※)注意:不認為機器人有能力解決以下問題:
  1. 有時用戶不懂得加分類重定向,機器人會以O4提刪,管理員要手動加「分類重定向模板」,才能解決機器人反覆提刪分類重定向;而且之前機器人失靈,把已經放了分類重定向模板的頁面也提刪,因此必須有管理員判斷。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
  2. O7的頁面可以WP:AR還原,如果機器人自動刪除,但令WP:AR出現問題。
  3. 有時用戶會把合理使用的檔案轉載到共享,但原檔案不能F7刪去。有些管理員也會誤判,不認為機器人有能力判斷版權。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6日 (六) 07:43 (UTC)回复
  1. 可以讓機器人自動將重定向改成「分類重定向模板」,或是機器人不處理重定向,都是可以解決的。之前機器人失靈是有人改壞模板,屬單一事件,不會再發生。
  2. 可以隨意編輯一筆消除O7狀態,或讓機器人檢查刪除日誌,AR不會有問題。
  3. 可以本地保留7-14天後再檢查commons上的檔案是否有被提刪,以此來判斷檔案是否有被刪除可能,如果上傳到commons 7-14天後都未有人提刪,假定版權狀態無問題。
@蟲蟲飛:以上回答是否有解答您的疑問?--Xiplus#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7:56 (UTC)回复
補充第二點,實際上AR還原後,頁面上應存有速刪模板,管理員會移除此模板進而造成一筆編輯,故機器人不會再判定為符合O7。--Xiplus#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7:58 (UTC)回复
(!)意見:
  1. 先設定好機器人,看看性能是否有效,暫時未見機器人有能力做到。
  2. 檢查刪除日誌是怎麼個概念?刪去的就寫着o7,可以檢查甚麼?
  3. common那邊有時一個月都沒人刪,而且像公司標誌,您很難確定公司有沒有註冊版權。
  4. 機器人能刪除,感覺得風險很大,怕重演首頁被刪的風險,上次jimmybot才失控了,花了大量人力去搶救。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6日 (六) 08:06 (UTC)回复
2. 最近還原的就不要刪除啊...不然哩? 3. 那就是commons的問題,如果長期未刪,就表示能長期使用commons的圖片,本地不需保留。 4. 如果您認為jimmy-bot的任務有問題,歡迎去申請撤銷任務許可,於此提起與本案無關的事情沒有任何幫助。--Xiplus#Talk 2021年3月6日 (六) 09:46 (UTC)回复
(-)反对:1.考慮到現在速刪幾乎零積壓,未見得要有機器人代勞。2.考慮到社群對刪除員已經有很大的擔憂,機器人失控的事又頻繁出現,感覺風險太大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00:15 (UTC)回复
請@Sanmosa回應吧。--Xiplus#Talk 2021年3月7日 (日) 00:32 (UTC)回复
(1)「零積壓」?我有時候還看到十多個待處理項。蟲蟲飛取的時間的sample space太小,不能作準。(2)Bot「失控的事又『頻繁』出現」?我不見得如此。我認為蟲蟲飛的言論屬於誇大其辭、不實陳述。(3)蟲蟲飛由始至終都未提出有力反證證明我的論述錯誤,但我和Xiplus已經拋出一大堆反證反駁蟲蟲飛,我感覺蟲蟲飛根本無心在此討論中,是單純的為反而反。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7日 (日) 00:54 (UTC)回复
無論有沒有積壓,機器人能做這些工作,您就能去做其他真正需要人類的工作,除非您只會做那些機器人能做的工作。--Xiplus#Talk 2021年3月7日 (日) 02:07 (UTC)回复
(※)注意:
  1. 我在放維基假期間確實有十多個,請Sanmosa現在再看一下,積壓只有一個。
  2. 最近Jimmybot失控的情況幾乎洗版了,請Sanmosa瞭解本站的站務情況。
  3. 我論述已經很清楚,請Sanmosa認真閱讀其他用戶的留言。(A部分)我覺得還可以。但(B部分)和(C部分)根本就沒有解決問題,而且當前也沒有問題,而且提案又帶出新的問題和風險,但未見提案人有效回應我提到的問題和擔憂。如果提案是存在那麼多問題,而且帶出那麼多風險,那麼提案還有甚麼意義呢?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7日 (日) 02:10 (UTC)回复
(1)積壓的問題是要從長期的角度出發,不能只看短期。(2)請提出例子(附diff),但我仍認為你是在誇大其辭。(3)你的論述一點也不清楚,要麼是自說自話、鬼打牆,要麼是越說越混亂。你從始至終都未曾真正理解我的想法。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23:54 (UTC)回复

这个提案没有明确的方针修改目标;目前本站的方针也没有允许/阻止abot处理快速删除的问题。本人的意见是先不必在此处提案,待日后确实有相关的机器人申请时,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Antigng留言2021年3月9日 (二) 03:10 (UTC)回复

修订R3适用情形五

通過。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2日 (一) 00:18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R3. 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的重定向。

包括标题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移动侵权页面的临时页后所产生的重定向
提議條文

R3. 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的重定向。

包括标题繁簡混用消歧義使用的括弧或空格錯誤、間隔號使用錯誤、標題中使用非常見的錯別字。
修订理由有下:
  1. WP:R3约束的是标题的“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侵权临时页重定向与之无关;
  2. 侵权页和草稿页互相移动形成的重定向,应适用WP:R2
另,未寻得该条款加入的原初讨论,亦可能是当时笔误加入本条。
以上。--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5:28 (UTC)回复
這條是當初用/temp當侵權重寫頁所立,現已由草稿頁取代,且草稿頁的重定向可按R2刪,此條不再有用,確實可廢除。--Xiplus#Talk 2021年3月7日 (日) 15:38 (UTC)回复
原来是早年程序不同。  囧rz……--Kirk★ # 2021年3月7日 (日) 17:48 (UTC)回复
(+)支持,但(&)建議:改為「R3. 格式错误,或明显笔误、不符合WP:NAME的重定向」。--蟲蟲飛♡♡→♡℃留言 2021年3月8日 (一) 04:31 (UTC)回复
這個有問題吧。非中文(England)、非常用名稱(武周始祖)等也不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规,但不應該就此刪除吧。 紺野夢人 肺炎退散 2021年3月8日 (一) 06:51 (UTC)回复
的確有問題,@蟲蟲飛再次提出荒謬的建議了。--Bookwith留言2021年3月8日 (一) 07:44 (UTC)回复
(1)我能理解Bookwith的心情。(2)#1:使用中文;#2:使用常用名稱。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8日 (一) 10:19 (UTC)回复
我看这样:User:蟲蟲飛阁下的提案是“实质性修订”;我的草案只是“程序性修订(事实性修订)”,只是把现已弃用的程序删除(移动到temp页的程序已不再进行的情况下,R3中保留“临时页”的表述可能会给不熟悉的人带来疑惑)。WP:NAME的问题如确有必要讨论修改,不妨另开一新章节。对“实质性修订”来说讨论更清晰、集中,对“程序性修订”(即本修订)来说也方便更快通过。不知妥否。--Kirk★ # 2021年3月8日 (一) 11:36 (UTC)回复
@Sunny00217:下次能不能換成在用戶討論頁說,你現在這樣7日又要重算了(還是能不能找個人重新廢除這個規定)。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4:01 (UTC)回复
@Sanmosa:首先,我只是評論Bookwith的留言,不是對提案的異議意見。其次,如果算,送一個IAR好了(這下更能懂當時公示共識時的爭議了)-- Sunny00217  2021年3月14日 (日) 14:18 (UTC)回复
@Sunny00217:非異議意見(甚至是支持意見)都會導致重算7日(所以我才說要找個人重新廢除這個規定)。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5:19 (UTC)回复
@Sanmosa:那這次直接IAR,再來提案更改7DAYS-- Sunny00217  2021年3月15日 (一) 16:36 (UTC)回复
这样既然大家大致上都能认可后续发言其实是另一些话题,我们灵活处理不知妥否:还是以直接与修订相关的最后一条讨论(就是Bookwith阁下的发言)计算,现在开始公示7天。如果有编辑有异议,无论对修订内容的异议也好,或者对公示的流程有异议也好,有异议那么终止公示,回到严格计算的轨道上来。--Kirk★ # 2021年3月15日 (一) 16: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消歧義重新導向)

通過。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5日 (四) 00:11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原标题为: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A部分)

由於依WP:R#DELETE第11款(帶有「(消歧義)」字樣,且無連入的重新導向)走AFD程序提刪的重新導向基本上都會被刪除,因此為加快相關重新導向的刪除處理程序,現擬議在WP:快速删除方针增加以下一條:

如上述修訂獲通過,將會連帶修訂WP:重定向如下:

以上。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22 (UTC)回复

請勿將擬議快速刪除方針條文增修的其他部分與此部分合併,以免討論失焦。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30 (UTC)回复
怎么避免消歧义页改成重定向然后速删。比如限定存在已超过1年的重定向?--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5:32 (UTC)回复
@YFdyh000:擬議條文僅處理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重新導向。帶有「(消歧義)」字樣的重新導向通常不會重新導向至非消歧義頁面。如果是使用平等消歧義抑或主題目消歧義的爭議,依擬議條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5:41 (UTC)回复
按新增条文,我可以将主题目消歧义的消歧义页改成重定向页(如重定向回主条目)、取消链入、改为顶注消歧义(或者单纯反对而不作任何消歧义),然后悄然请求速删其他人创建的消歧义页面,期间创建人可以不知情。我很好奇「(消歧義)」字樣的重定向的成因,似应避免,或者不管、保留。--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5:53 (UTC)回复
@YFdyh000:「改為頂注消歧義」仍是「應使用平等消歧義抑或主題目消歧義存在未解決的爭議」的情況(頂注消歧義為主題目消歧義的一種),依原提議條文,仍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就「單純反對而不作任何消歧義」一點,我已再更新提議條文,現提議條文在「單純反對而不作任何消歧義」的情況下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06:05 (UTC)回复
(-)反对 沒有甚麼價值,只是存不存在罷了-- Sunny00217  2021年2月21日 (日) 13:52 (UTC)回复
@Sunny00217:請你詳細解釋一下你的理由。我是想説,如果最後的結果必然是刪除,那根據WP:SNOW的思想,應該加快此類提刪的刪除程序。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1日 (日) 23:42 (UTC)回复
你可以把我這張票視作無效反對票就是了,基本上個人認為這種提案沒有甚麼必要-- Sunny00217  2021年2月22日 (一) 09:48 (UTC)回复
不是「清除」連入,已改為「清理」。 2021年2月26日 (五) 12:57 (UTC)回复
現依方針公示此條7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7日 (日) 00:37 (UTC)回复
(-)反对:如果有人故意無視「如有用戶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則應交由存廢討論處理」這條,移動之後用這個R8速刪留下的重定向,很容易瞞天過海,所以最好還是存廢討論,至少有七天給人發現。--Opky9407留言2021年3月11日 (四) 10:59 (UTC)回复
@Opky9407:理論上如果有人要如此蓄意為之,即使是現有的任何一條快速刪除條文也會出同樣的問題(至少R3、R7、O4也如是),因此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反對理由(否則按你的邏輯,所有快速刪除條文都不能用了),這應該交由編輯戰方針等處理才是。而且,管理員在進行快速刪除前是會進行檢查操作的,現在我又沒提議用bot處理,掛個{{hang on}}也非常輕而易舉,我不相信管理員的警覺性如此低下(否則按你的邏輯,所有管理員都不要執行任何快速刪除條文好了)。再者,重建一個重新導向頁面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基本上等同零成本,假設真的有人故意無視,然後重新導向頁面真的被刪了,然後和該人意見相反者(不斷)重建同一個重新導向頁面(假設是不熟悉方針的新用戶;老用戶提一提DRV,管理員自然就關注了),這也很容易引起管理員關注(個人估計24小時內一定會發現),管理員最終還是很自然而然地使兩方重回討論,不可能沒人發現有用戶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存在未解決的爭議。假使真的沒人發現,那就代表和該人意見相反者根本不關注該重新導向頁面的存廢(以及對應否使用消歧義及消歧義的方式的爭議),那樣「爭議」是否真的存在也成疑問。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1日 (四) 13:54 (UTC)回复
如果3日之内沒回應的話,我會假定他接受我的解釋。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1日 (四) 15:52 (UTC)回复
不同意,比起其他的速刪,這個其實也不易判斷移得是否合理,最終淪為hangon者跟管理員比快,非常不宜。--Opky9407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10:04 (UTC)回复
@Opky9407:O4的情況其實也完全一樣,現時經O4刪除的分類多數都是先進行手動清空,然後提請快速刪除,管理員其實也未必容易判斷清空是否合理,而且是否出現大規模清空的情況比移動頁面的情況更難檢查(移動頁面後,頁面自身至少還有歷史紀錄;清空分類不會在分類頁本身留紀錄),因此要說R8是「淪為hangon者跟管理員比快」的話,現行(且行之已久)的O4應該更嚴重,但是社羣多年來(且至今)並未對性質一樣的O4產生異議。另一方面,管理員在處理快速刪除請求時可以在沒hangon的情形下駁回請求。我認為除非你能夠說服社羣「淪為hangon者跟管理員比快」的快速刪除規則不宜存在(也就是成功廢除現行的O4,你總不可能會容忍一個比新條款更「離譜」的祖父條款;但我估計社羣必然反對廢除O4),否則我很難認定你的理由為合理的反對理由,希望你能夠理解。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0:49 (UTC)回复
我不想3日、3日地等,這樣的交流很沒有效率。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4日 (日) 10:54 (UTC)回复
如果自上個留言起計3日之内沒回應的話,我會假定他接受我的解釋。他這樣斷續式的討論參與對形成共識毫無幫助,如果我發現他長期也是如此的話,我考慮將其視為SPA。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5日 (一) 08:01 (UTC)回复
(?)疑問,諸如「xxx (消歧义)」重定向到「xxx (消歧義)」好像被波及了?有些時候會因為技術轉換失效問題而要故意建立那些繁簡消歧義,這個規則好像沒有排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3月17日 (三) 09:33 (UTC)回复
@Cdip150:確實是我思慮不周,繁簡轉換和地區詞處理等應當不受影響,已修正提案。如果沒其他問題的話,我會重新進行公示。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10:09 (UTC)回复
重行公示7日。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8日 (四) 05:5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返回到项目页面“快速删除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