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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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監係中國古代官名(成日同「大監」混淆,但兩者係唔同意思),[1][2]最早出現喺北魏,係作為女官稱號。唐朝嗰時係外朝官職大監嘅別稱。宋朝係高級女官職稱,遼朝係政府高級職位嘅名。到咗明朝時,由於太監職位成日都係由宦官擔任,於是「太監」就變咗高級宦官嘅稱呼,到清朝,宦官全部都叫做太監,之後先變成宦官統稱。1912年清朝覆滅之後太監先開始消失。
歷史
[編輯]太監呢個名係喺北魏開始出現,孝文帝置女官管理內事,其中就有「大監」一職,喺作司之下,女侍中之上[3],而古人又成日將「大」與「太」撈亂用,所以「大監」可能就係太監,例如喺北齊,宮女出身嘅穆黃花(字舍利)畀北齊後主高緯臨幸之後就畀人叫做「舍利太監」[4]。
唐代外朝官職中有大監,亦都寫做太監。
「太監」作為正式官名嘅記載係喺宋代,孫逢吉嘅《職官分紀》記載,宋太宗喺內廷置內官(女官),有尚宮同太監,一齊負責內省事務,又改內省為做尚書內省,尚書、太監都叫尚書。呢度嘅太監係高級女官職稱,亦寫成大監[5]。亦都有其他官署設有太監官職。
喺遼代,太監係南面官入面嘅太府監、少府監、秘書監、將作監、都水監等等官署嘅主官,下面有少監、監丞。
喺元代,藝文監、典用監、典醫監、典牧監、甄用監、太府監、度支監、利用監、中尚監、章佩監、經正監、秘書監等等嘅官署都設有太監官職,地位低過位次各監嘅卿或者太卿。
明代宮中設二十四衙門,入面設有十二監、四司、八局,每一個都專設一個掌印太監負責提領,其中十二監中嘅內官監、御用監、四司、八局、內府供用庫、提督東廠等,每一個都設一個掌印太監。部份機構例如司禮監除咗掌印太監之外,重有提督太監、秉筆太監、隨堂太監;提督京營除咗掌印太監之外重有坐營太监。由於呢啲太監成日由宦官出任,於是後來「太監」就變咗高級宦官嘅稱呼。但係明代並無規定太監職位一定要由宦官出任。
到清朝,宦官全部都叫太監,太監一詞先完全等如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