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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汝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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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汝耕
性别
出生1885年
 大清福建省福州府(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逝世1947年12月1日(1947歲—12—01)(61—62歲) 處決
 中華民國南京市雨花台區老虎橋監獄
国籍 中華民國
别名亦農
籍贯浙江省温州府平阳县(今属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职业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政务长官
政党中國同盟會 中國同盟會
亲属殷汝驪(兄)
殷之浩(侄)
殷琪(侄孙女)

殷汝耕(1883年—1947年12月1日),亦農,出生于福建福州,祖籍浙江温州平陽(今属苍南)。中國的財稅官僚與近代政治人物,曾出任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的政务长官。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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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汝耕於1883年出生于福建福州光绪三十年十二月(1905年),官费留學日本(21岁),宣统元年(1909年)入第七高等工科,後加入中國同盟會,曾追隨黃興參加辛亥革命。1913年二次革命失敗以後再赴日本留學。1919年從早稻田大學畢業回國,進入北洋政府財政部裡擔任司長,與殷同袁良(前北平市長)、程克(前天津市長)並稱日本通四巨頭。殷汝耕也用妻姓,取了个日本名叫井上耕二。

參與親日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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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日本與中國在華北的衝突增加。11月24日,在土肥原賢二慫恿下,冀東「非武裝區」專員殷汝耕宣佈「自治」,成立「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1]殷汝耕出任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委員長,宣佈脫離國民政府,並且將通縣臨榆撫寧昌黎盧龍遷安灤縣樂亭豐潤等二十二縣納入其轄下,因此被國民政府通緝。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為行政長官,以池宗墨任祕書長,下設民政、財政、外交等五廳。國民政府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與殷汝耕等人進行對抗。

1937年3月2日,殷汝耕飛長春面見板垣征四郎,商談擴大偽組織事宜[2]:5377。6月17日,殷汝耕所屬教導隊在冀東玉田縣城北強繳民間自衛槍械,激起人民反抗,參加反抗者共21村[2]:5447。6月21日,殷汝耕由通縣至天津,往見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田代皖一郎,議定擴充「保安隊」實力,並重新分配防區[2]:5450。殷汝耕後來在1937年7月29日發生的通州事件中失去了日方的信賴。

1938年2月1日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被併入王克敏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抗戰勝利後,殷汝耕被重慶國民政府以漢奸的罪名逮捕,入押在南京老虎桥监狱,在狱中手抄《金刚经》。

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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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被判處死刑。12月1日上午,前冀東自治政府主席殷汝耕在南京老虎桥監獄刑場被枪决[2]:8464。臨刑前寫汪精衛〈飛花〉詩一首:“春來春去有定時,花開花落無盡期,人生代謝亦如此,殺身成仁何所辭。”[3]执行庭设在南京可容万人的朝天宫大殿,这天殿内殿外挤满观看的市民。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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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汝耕有一兄長殷汝驪,為北洋政府前財政部次長。汝骊厌恶汝耕,曾对陈铭枢说:“此弟品质极坏,只要有利可图,他就能卖友,甚至会出卖民族。”[來源請求]殷汝驪之子殷之浩大陸工程公司創辦人,殷之浩之女殷琪曾為台灣高鐵董事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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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周天度、鄭則民、齊福霖、李義彬等著,《中華民國史》第八卷,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7月,第378頁
  2. ^ 2.0 2.1 2.2 2.3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3. ^ 汪精衛:《雙照樓集》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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