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 Special   »   [go: up one dir, main page]

We're sorry but 千里马招标网 doesn't work properly without JavaScript enabled. Please enable it to continue.

那曲市比如县2021第一批次水毁修复项目

审批
西藏-那曲-比如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423MA6T4U3J2L扎**措
旺扎赤列**自治区**市**县
****地区**县占嘎尔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县2021第一批次水毁修复项目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自治区**市**县
经度:96.63718,93.77984,93.06582,93.77997,93.85464,93.83772,93.84044,93.83647,93.82474,93.88986,93.88951,92.70763,92.9188,92.88709,93.08453,93.09228,93.24927 纬度: 31.04758,31.26495,31.71954,31.28476,31.22825,31.24442,31.24403,31.31282,31.33351,31.29898,31.28671,31.92465,31.81342,31.83106,31.88158,31.95545,31.32222****环境局
2023-01-19
那环审〔2023〕7号
2202.69
86.5****
MA6T4U3J-2****
MA6T4U3J-2****
MA6T4U3J-22023-04-27
2024-11-202024-12-19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27防洪除涝工程127防洪除涝工程
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选址于**县羊秀乡察普村、**县羊秀乡吾雄村、**县羊秀乡索雄村、**县羊秀乡中宗村、**县夏曲镇擦**果村、**县夏曲镇瓦塘村、**县夏曲镇诺美尼村、**县夏曲镇永嘎勒、**县良曲乡然塘村、**县恰则乡那村加布自然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洪堤11272m及部分配套设施,其中**县羊秀乡察普村**防洪堤200米:右侧单侧治理;**县羊秀乡吾雄村**防洪堤655米;**县羊秀乡索雄村**防洪堤2789米;**县羊秀乡中宗村**防洪堤共计2个村,总长1957米,中宗村段治理总长度1010米,果仁自然村段单侧治理总长947米;**县夏曲镇擦**果村**防洪堤541米;**县夏曲镇瓦塘村**防洪堤总长4008米,其中瓦塘村段753米,查日岗自然村塘那草场段3255米,**简易桥2座;**县夏曲镇诺美尼村**排水渠281米;**县夏曲镇永嘎勒**防洪堤169米,左侧单侧治理:**县良曲乡然塘村**防洪堤529米;**县恰则乡那村加布自然村**防洪堤143米。选址于**县羊秀乡察普村、**县羊秀乡吾雄村、**县羊秀乡索雄村、**县羊秀乡中宗村、**县夏曲镇擦**果村、**县夏曲镇瓦塘村、**县夏曲镇诺美尼村、**县夏曲镇永嘎勒、**县良曲乡然塘村、**县恰则乡那村加布自然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洪堤11272m及部分配套设施,其中**县羊秀乡察普村**防洪堤200米:右侧单侧治理;**县羊秀乡吾雄村**防洪堤655米;**县羊秀乡索雄村**防洪堤2789米;**县羊秀乡中宗村**防洪堤共计2个村,总长1957米,中宗村段治理总长度1010米,果仁自然村段单侧治理总长947米;**县夏曲镇擦**果村**防洪堤541米;**县夏曲镇瓦塘村**防洪堤总长4008米,其中瓦塘村段753米,查日岗自然村塘那草场段3255米,**简易桥2座;**县夏曲镇诺美尼村**排水渠281米;**县夏曲镇永嘎勒**防洪堤169米,左侧单侧治理:**县良曲乡然塘村**防洪堤529米;**县恰则乡那村加布自然村**防洪堤143米。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工程等别为Ⅴ等,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 级,防洪标准取10 年一遇(P=10%)。工程等别为Ⅴ等,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 级,防洪标准取10 年一遇(P=10%)。
未发生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要求: 施工工区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和弃土弃渣采用帆布覆盖;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避免汽、柴油的泄露;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施工建筑垃圾:工程建设开挖土石方可全部回填利用;废钢筋、包装袋等回收利用。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须设置垃圾收集设施,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 噪声从声源上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距离居民区较近区域设置不低于2.5m 的施工围挡;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径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设立减速禁鸣标志。施工工区、临时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1)项目施工期结束,播撒草籽后,需要监控植被恢复情况,植被恢复率低时,需进行补种,以尽量恢复到施工前的生态环境现状。 (2)做好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禁 止往河道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 批复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保投资。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施工行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科学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影响范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明确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占地,在规划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减少开挖面,以减少植被的破坏,禁止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应加盖篷布,并保障植毡层的存活,定期进行酒水养护,用于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尊重当地民俗。工程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工程防护措施,做好各施工点景观恢复工程;严禁在植被高覆盖度和区域内设置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建筑进行拆除运走,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并进行 绿化。(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酒水降尘、堆料遮盖,封闭运输,减少大气影响。 (五)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检修,减少油品跑、冒、滴、漏等现象;施工场地内设置防渗早厕,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运往附近林草地灌溉施肥;施工场地修建沉淀池,废水经沉降处理后循环利用, (六)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施工期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县相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县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等堆放或倾倒在道路、植被茂盛区域。 (七)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前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工程宣传;合理施工安排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立标示牌,敏感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限制车辆等噪声污染;施工期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工程车辆等设施和设备的管理;施工中应尽量选择性能好、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同施工阶段噪声限值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 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严格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公开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相关环境信息,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未按规定程序开展自主验收的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及完成整改工作。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施工废水:根据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在施工工区内分别设置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站、在拌合站地势低洼处各工段分别设置1 个容积为1.0m3 的沉淀池(长×宽×高=1.0m×1.0m×1.0m),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未外排; 生活污水: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均依托于周边租住民房,施工人员就餐利用区域附近餐馆解决。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用水桶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区未设旱厕。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区定时洒水降尘;砂石、土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料场采用了帆布覆盖;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积尘路面减速行驶;项目依托现有道路作为运输道路,途径居民区时,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物料未装载满,车厢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洒落;少量的水泥和砂石等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大风天气未进行拌合。 施工建筑垃圾:根据调查,项目建设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废钢筋、包装袋等已回收利用。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根据调查,施工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了垃圾收集设施,分 类收集,定期运往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根据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合理布置机械、距离衰减、车辆减速慢行、控制鸣笛频率、设置围挡措施降噪,施工期未发生噪声扰民及投诉事件。根据调查,施工工区、临时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已进行平整并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未发生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未发生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评:项目施工期结束,播撒草籽后,需要监控植被恢复情况,植被恢复率低时,需进行补种,以尽量恢复到施工前的生态环境现状。 批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明确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占地,在规划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减少开挖面,以减少植被的破坏,禁止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应加盖篷布,并保障植毡层的存活,定期进行酒水养护,用于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尊重当地民俗。工程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工程防护措施,做好各施工点景观恢复工程;严禁在植被高覆盖度和区域内设置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建筑进行拆除运走,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并进行 绿化。施工工区、临时道路等施工临时占地已进行平整并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