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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我单位拟对《**地区**县古勒**乡补充耕地供水项目》进行竣工环保自主验收,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地区**县古勒**乡补充耕地供水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地区******大队、七大队、十大队
4、建设内容:本项目共改建10条渠道,渠道总长14.65km,配套渠系建筑物105座,其中:连接段5座,农桥38座,分水闸32座,节制分水闸30座。渠道衬砌形式为预制矩形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阿迪力
联系电话:131****9255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