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77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_省道 S277 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第二标段 (ZK19+480、YK19+480~K28+760)施工 | ||
省道 S277 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第二标段 (ZK19+480、YK19+480~K28+760)施工 | ||
更正公告 |
关于省道S277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第二标段(ZK19+480、YK19+480~K28+760)施工招标补遗书02
致各投标人:
省道S277线**至**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第二标段(ZK19+480、YK19+480~K28+760)施工招标(项目编号:****)于2025年4月3****交易中心网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澄清、补充修改,其它内容不变。若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的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二)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原文“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其中绿化工程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个月”修改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其中绿化工程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2、原招标文件的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 联合体协议书第7点,原文“7.本协议书一式 六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修改为“7.本协议书一式 三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3、原招标文件的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四)-2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未提供,现提供格式如下:
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5 原文“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修改为“社保时段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
因各地社保显示时段不同,现对招标文件中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社保时段证明的,具体社保时段均修改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
原招标文件的第一章 招标公告 8.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柯工 ,电话:0668-****019 ”修改为“联系人:陈工 ,电话:0668-****038”;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5.1 监管部门,监督部门联系电话为:电话:0668-****868、****613;
本项目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具体日程安排情况,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遗书为准,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人:****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