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心)沱江出水口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水务局于2024年12月17日组织召开了《**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心)沱江出水口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设计院****公司、《报告》编制单位**源道****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工程技术人员。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会上专家和与会代表听取了业主、设计和评价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提出了补充修改意见。评价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于2025年3月上报了《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较为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正确,内容较为全面,结论基本合理,基本满足《**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求。
二、基本情况
**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心)沱江出水口位于**市**县富世街道,主要解决**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心)再生水排放问题。沱江出水口位于沱江右侧防洪堤E2段E2+513~E2+563段堤坝**侧坝坡上。通过出水口前端泄压井泄压后重力流至沱江。沱江排水口轴线与沱江河道交角为90°。沱江出水口采用D700钢管,采用顶管破堤进入沱江,原位修复后管口与堤坡基本齐平。为防止对沱江的淘刷,在出水口处对沱江河床设置宽8m,顺河道长1.13m,深度0.5m的垂直跌水矩形断面消力池。
控制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见下表:
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
控制点 | X(m) | Y(m) |
出水口 | ****661.798 | 499886.924 |
**沱江出水口处现状为已建堤防,施工时采用破堤施工,沱江出水口建成后,堤防按原结构型式恢复。沱江评价河段以及沱江出水口工程的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相应沱江流量为Q=12200m3/s。在2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工程建成后,沱江出水口处设计洪水水位 275.03m,对应堤顶高程276.65m,堤防高度满足防洪要求。沱江出水口管底高程为264.41m,管内顶高程 265.11m,管内顶高程低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75.03m,出水口设置自动启闭的防倒灌闸门。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报告》的河道演变分析及结论。河床近期相对稳定,工程河段两岸控制良好,河道冲淤总体平衡,河型、河势及岸线基本保持稳定,本工程对河道行洪断面、流速流态影响较小,不存在建后引起河道主槽摆动、河势改变的动力条件,工程河段河势稳定。
四、行洪论证与计算
(一)水文:基本同意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工程位置沱江20年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2200m3/s,其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
(二)壅水计算:基本同意壅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方法,其成果可供防洪评价使用。
(三)冲刷与淤积:基本同意冲刷计算成果和埋深结论。
(四)河势影响:基本同意河势影响分析计算成果及结论,
五、防洪综合影响评价
(一)基本同意工程对现有防洪、水利等规划的影响分析及无影响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及相适应的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分析及结论。工程建设后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不产生壅水,对河道行洪无影响。施工期安排在枯水期,施工期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四)基本同意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五)基本同意对现有堤防有一定影响的结论。
(六)基本同意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及影响较小的结论。
(七)基本同意对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的影响分析和无影响的结论,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
七、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拟建沱江出水口工程对河段防洪、水利等规划无影响,与防洪标准、河道管理要求相适应;对河道行洪无影响;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对沱江现有堤防有一定影响;对防汛抢险通道影响较小;对第三合法水事权益人无影响。因此,本工程在采取防治与补救措施条件下可行。
(二)建议:
1.本工程为修建排污口而开挖沱江E2段堤防局部堤身,对堤防的稳定及后期安全运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建议相关单位对破坏段堤防进行专项恢复设计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批,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对堤防进行恢复建设。
2.排污口出口与沱江连接段应做好消能及防冲刷保护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