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海量有色****公司
所在地:****园区
债权总额:11,127.39万元(利息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
资产所在地:**市
债权情况
****拥有**海量有色****公司债权总额11,127.3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467.90万元、利息合计8,659.49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企业自有机器设备,保证人为**银恒****公司、****超市****公司、李艳华、候君。
债务企业概况
**海量有色****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31日,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股东李艳华出资3,060万元人民币、侯君出资2,94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侯君,****工业园区,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合金材料、黑色金属材料、耐火材料制造、销售、钢材销售。登记机关:****管理局。核准日期:2018年8月10日。登记状态:存续。
保证人情况
**银恒****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22日,注册资本24,17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强,****工业园区,企业类****公司,经营范围:金属表面加工处理;镀锌板卷、彩涂板卷、镀铝锌板、硅钢片、水处理环保药剂生产及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登记状态:存续。
****超市****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7日,注册资本3,8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文余,注册地为****工业园区),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化肥、农药、农膜、农用车辆、农用机械、农产品加工设备、饲料、建材、养殖机械、灌溉设备、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批发、零售等。登记状态:存续。
李艳华,女,汉族,1937年4月出生,住**市**县**镇繁荣南街;
候君,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住**市**县**镇繁荣南街。
抵质押物情况
该项目抵押物为债务人****海量有色****公司的电机、配电箱、冷凝器等653台套机器设备,已办理登记。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已经入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5年3月7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303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4-****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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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