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流中心项目****公司****物流中心项目施工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司****物流中心项目已由**市数据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投备〔2024〕7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司****物流中心项目施工监理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杨舍镇港城大道东侧、****侧 2.2 建设规模:拟建物流仓储用房和附属配套设施,以及室外场地、道路、绿化景观、室外管网等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14883.2平方米,折合的22.3亩,拟建总建筑面积353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1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含人防2200平方米)。项目拟采用EPC模式。 2.3 招标范围:房屋建筑、室内装修、室外配套、景观绿化、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不含造价控制),总建筑面积348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施工**费20000万元。 2.4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001002 | ****公司****物流中心项目施工监理 | 房屋建筑、室内装修、室外配套、景观绿化、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不含造价控制),总建筑面积348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施工**费20000万元 | 150.0 | 62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无在监工程。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03月04日23时59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ggzy.****.com/TPBidder;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6.2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交易平台 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管理部门及电话 **市****管理处 0512-****1559 11.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二环路范港村6号**** | 地 址:**市国泰北路15号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朱品高 | 联 系 人:朱小燕 | 电 话:139****6821 | 电 话:138****5174 | 传 真: | 传 真:0512-****611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02月27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 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 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 效的委托书(原件) | 投标文件的 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的要求 | 投标文件及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 定 | 总监理工程 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 定 | 专业监理工 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 定 | 监理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 定 | 2.1.3 | 响应 性评 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 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 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 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 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 ****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 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 3.2 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 3.2.2 条所列情 形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 | 监理方案 | 质量控制方案 | 质量控制目标是否明确; 质量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 行; 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 对性是否强; 对于危重大项目有专门的 质量控制方案; 建筑垃圾处置质量控制方 案; | 4.0 | 进度控制方案 | 进度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 确保合同工期;进度控制方 法是否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 对性是否强。 | 4.0 | 安全控制方案 | 安全监督管理目标是否明 确; 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是否合 理可行; 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具 体、针对性是否强。 | 4.0 | 合同管理 | 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 理、是否有监控发生合同纠 纷的具体措施 | 2.0 | 各营运商施工协调 | 协调方法是否清晰合理、是 否有具体措施 | 1.0 | 信息管理 | 信息传递途径是否流畅、查 阅是否方便、资料是否齐备 等 | 2.0 | 针对性监控重点及难 点 | 针对性是否强、措施是否具 体、对关键部位、工序旁站 | 2.0 | | | | 监理项目安排是否齐全 | | 合理化建议 | 是否具有科学、合理、可行 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并是否经评委分析论证认 同 | 1.0 | 项目管理 机构 | 总监 | 1、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 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 工程的得 1 分,同时具有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加 1 分。(以注册证书为准) 2、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 其他不得分。(以职称证书 为准) 3、总监执业资格证书签发 的日期在 2015 年(含)之 前的得 2 分,执业资格证书 签发的日期在 2020 年(含) 之前的得 1 分。(时间以执 业资格证书签发的日期为 准) | 6.0 | 监理机构人员数量 (不含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2 人; 监理员:3 人。 承诺配备上述人员的(只需 附承诺函)得 3 分,否则不 得分。 | 3.0 | 监理机构人员职称 (不含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建 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 2.0 | 综合标 | 企业评价 | 1、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 过省辖市级优质工程奖的 得 0.3 分;获得过省级优质 工程奖的得 0.5 分;获得 过国优的得 1 分。 注:省辖市级优质工程奖有 效期一年;省级优质工程奖 有效期两年;国优(指鲁班 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 | 1.0 | | | | 定委员会评审的“ 国家优 质工程 ”、中国土木工程学 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 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 “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 奖 ”)有效期三年,限评一 个项目。 注: 1、同一项目只计取最高奖 项,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 程,不得重复累计。 2、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需 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日期 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 间为准,当获奖证书与获奖 文件时间不一致时,以获奖 文件时间为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含)以来完成过**建筑 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 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 目,有一个得 2 分,最多 得 4 分。 备注:1. 提供的业绩证明 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 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以上业绩以**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频道企 业信息库中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1)经过备案的中 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 包通知书;2)监理合同;3) 竣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以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 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时间 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 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 发包通知书没有备案的,可 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 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4.0 | | | | 3、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 能兼评。 |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总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含)以来完成过**建筑 面积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 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 目,有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2 分。 备注:1. 提供的业绩证明 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 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以上业绩以**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频道企 业信息库中为准。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需提供:1)经过备案的中 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 包通知书;2)监理合同;3) 竣工验收证明。建筑面积以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 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时间 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 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 发包通知书没有备案的,可 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 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3、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 能兼评。 4、以上业绩必须是总监在 本投标企业完成的类似业 绩。 | 2.0 | 设备、检测仪器 | 现场检测设备能满足工程 检测需要的得 5 分,其中 须提供全站仪、经纬仪、水 准仪、混凝土回弹仪、GPS、 激光测距仪在有效期内的 有效检定证书或校准证 书,缺一项扣 1 分,最多扣 5 分。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 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 | 5.0 | | | | 扫描件)。 | |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 | 投标人信用标=信用评价分 ×折扣系数,本标段折扣系 数为 4%。信用评价分按照 开标当日有效的**市住 ****建设局最新公布 的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结果。 | 4.0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 的扣分值执行 | 0.0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 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 准价 1%扣 0.1 分,投标报 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偏离不足 1%的,用 插入法计算。 | 53.0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监理大纲:20 分 总监:6 分 监理机构人员:5 分 企业评价:1 分 类似工程业绩:6 分 设备、检测仪器:5 分 总监答辩:0 分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4 分 投标报价:53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 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 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 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 机抽取确定,K 值的抽取范围为。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有效投标文 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 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 | | | 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Q Q 值=80%。(Q≥80%) | 注: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具体文件名称为:《**省建 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文号为:****建设厅公告[2017] 第 35 号。(也可以采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 案》(苏住建建〔2020〕3 号)) 2.投标报价须符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苏 住建建〔2020〕3 号)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