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功****公司等 10 家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根据《****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 4 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 2024 〕 642 号)要求: 2024 年 3 月 1 日起,企业申报资质审批业务,获得批准后,换为“电子证照”,其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本批次批准的企业,请自行登录资质申报系统下载本企业的“电子证照”。其他单位(个人)可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及其有关信息。
新办(含个别增项)资质的企业,须在取得《资质证书》六个月内,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相应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 **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一览表(2025第6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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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2 月 2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功****公司等 10 家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根据《****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 4 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川建审函〔 2024 〕 642 号)要求: 2024 年 3 月 1 日起,企业申报资质审批业务,获得批准后,换为“电子证照”,其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本批次批准的企业,请自行登录资质申报系统下载本企业的“电子证照”。其他单位(个人)可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及其有关信息。
新办(含个别增项)资质的企业,须在取得《资质证书》六个月内,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相应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 **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一览表(2025第6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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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