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一期60MW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弋发改字〔202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发展中心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一期60MW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朱坑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规模为2.0408公顷,共建设8台单机容量6.25MW和2台5.0MW的风电机组,总容量为60MW,装机容量60MW,****电站15MW/30MWh(按照装机容量25%/2h 配置)。接入系统方案为**I座110kV升压站,从升压站**1回 110kV线路至220kV花家塘变,采用LGJ-185型导线,线路长度约13.4km。
四、项目总投资33924.7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建设项目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请按照建设**节约、环境**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节能、消防要求及行业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七、招投内容:****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能源局关于发布2024年煤电和新能源联营项目清单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4〕131******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62025XS****540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