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县2024****电站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县****电站以****电站。
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车辆,****公司的能力。2、供****服务所需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3、供应商自行承担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保险等全部费用。4、供应商****服务所需的能耗费用,机械、设备、车辆及其维修、保养费用,以及现场管理等全部费用。5、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开展运维服务工作。服务质量不能达标的,须按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完成,一次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责任追究或解除合同。6、供应商对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负责,合同履行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以及对自身和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内供应商合同履约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年发电量达到9000万度,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2个年度。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范和《户用电站运维手册》、《村级电站运维手册》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军、高梅、邓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3.01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经济开发区****园区****中心17楼1705室
联系方式:0564-****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合****广场15幢401
联系方式:0564-****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64-****100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