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咨询该律师在未完全履行房屋贷款还款义务之前,是可以进行房地产销售的。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选择自行筹集资金以提前偿还尚余未还的贷款额度,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买卖活动;可以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向相关银行提交转按揭申请。
未偿清贷款的房产在具备房地产权证且不受交易限制时,可出售。但因其处于抵押状态,需先结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方可过户。若业主资金困难,可与买家协商,用买家首付款偿还贷款。抵押人有权转让抵押财产,但需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未还清房贷的房子可出售过户,但需满足条件: 1.卖方有足够还款能力,先还贷解押再交易过户; 2.卖方无力偿还但买方有,可协商买方先还贷后交易过户; 3.双方均无足够还款能力,可找担保公司垫资还贷,办完手续再归还。
确实是可以的。在房产尚未偿清抵押贷款的情况下,所涉及的房屋依然具备出售的可能性。业主可自行筹备资金,提前偿还剩余的贷款,随后再行开展该物业的转让事宜。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银行提出相关申请,由银行完成贷款转按揭手续。
该房产有未偿贷款余额。业主如想出售,有三种方式:一是提前还款并解除抵押,由购房者承担剩余贷款;二是房贷转按揭,经银行批准后由购房者继续偿还贷款;三是考虑通过第三方借贷实现“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