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起诉这个阶段,根据具体的情况是可以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的。
比如说逮捕吧,得有证据能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并且可能要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类方法已经没法防止出现社会危险性。
要是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逃跑或者自杀,还有可能去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以及串供等情况,那就可以决定对其进行逮捕。
再说说取保候审,得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之类的情况,同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出现社会危险性才行。
而监视居住,主要是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却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都不能自理等这种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
总而言之,在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一定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险性等这些因素,这样才能保证司法活动能够顺利进行,也能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