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笔54万元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分析: 1. 您作为共贷人,在法律上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银行有权向任何一方追偿全部债务。2. 关于债务用途: - 两笔由您配偶使用的部分,属于共同债务 - 借给他人的那笔,如果能证明确实用于他人且未用于家庭生活,可以主张为个人债务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先收集贷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特别是能证明借款用途的材料 2. 与银行确认还款情况,避免影响征信 3. 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分担,但注意这种约定不能对抗银行 4. 可以考虑要求配偶提供担保或补偿方案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与配偶协商债务分担问题,必要时可以请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债务分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