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 Special   »   [go: up one dir, main page]

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开州区法律咨询 > 开州区经济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销售有害食品罪如何判刑会有罚金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销售有害食品罪如何判刑会有罚金吗

文** 重庆-开州区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4.12.24 03:11:05 414人阅读

销售有害食品罪如何判刑会有罚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开州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开州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涉及到销售有害食品罪的量刑,其具体的轻重往往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比如销售的产品数量之大寡、所构成的实际损害结果以及违法行为实施者的主观蓄意等等。在所有情况下,如果相关人员被判定犯有此项罪行,通常会面临着剥夺自由五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此外还要面临罚金的处罚。然而,如果销售的有害食品已经对人体健康带来极其重大的伤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量刑将会加重,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销售的有害食品导致了他人的死亡,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2024-12-24 08:12:05 回复
咨询我

销售有毒食品这个事儿判得轻还是重,看好多方面比如说卖了多少货对人们健康有多大伤害还有就是犯罪分子自己咋想的等等。一般的情况下,最多关个五年还会罚款咧;要是危害可大了去了或者还有其他非常严重的事,那就可能要坐牢十年左右,还罚你款,当然这也只是大概;最惨的话,把别人给害死了,或者有别的更要命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来处理。

2024-12-24 07:14:38 回复
咨询我

销售有害食品的量刑受多方面影响,包括销售金额、损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常见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若对公众健康造成重度危害或存在其他严重情况,则需承担五年到十年有期徒刑与罚金;而如果致人死亡或涉及其他极端严重情节,将依法依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进行惩治。

2024-12-24 05:40:10 回复
咨询我

销售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情况可是要看好多方面比如说卖了多少、造成的伤害大小、犯罪人心思是好还是坏等等。一般的情况下就是关个几年,还要交罚款;如果吃了这个食品身体遭到了大问题,或者还有别的更严重的情况发生的话,那就得关上五到十年还得交罚款;要是连人命都搭进去了,或者还有别的更厉害的情况出现的话,那就要按照《刑法》里头的第141条来看待这件事。

2024-12-24 04:07:00 回复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市场泛滥有着直接关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链条长、环节多,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就必须关口前移、深挖源头。为此,《解释》第11条分三款对这类食品犯罪的上游犯罪亦即生产、销售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的定罪处罚作出了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理解本条规定时需要注意,“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物质,也包括允许经营但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物质。前者如莱克多巴胺,除作为“瘦肉精”外无其他用途, 2020年明确被列入《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20年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在我国境内禁止生产和销售莱克多巴胺。后者如三聚氰胺、苏丹红等,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广泛用于涂料、板材、纸张等,苏丹红作为化工染色剂广泛用于工业溶剂、油、蜡、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但均明确禁止用于食品生产。

对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不仅指行为方式(生产、销售)选择,也包括犯罪对象(有毒、有害食品)选择。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简单地一律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根据行为特征,确定犯罪罪名,如生产有毒食品罪、生产有害食品罪、销售有害食品罪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