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文化综合提升利用****中心户外设施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投标人须明确承诺所投货物质保期贰年及以上,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明确承诺所投货物质保期壹年及以上,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
地址:******办事处学府路锦绣城14****商铺(16-20号)
电话:147****0675
传真:0797-****176
邮箱: ****@qq.com
联系人:李女士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户名:****
账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
2.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赣**大道15号
电 话: 159****6275
3.项目联系方式
张先生(采购单位):159****6275
李女士(采购代理机构):079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