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店面)经营管理权外包公告
现****社区尚思巷“又一山”首层,其中店面859.08平方米,市场1514.44平方米,合计面积共2373.52平方米。欲对外公开招租,请有意承租者携带有效证件于2025年4月29日17时00 分前到****(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报名;具体事项详见投标须知。
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138****1966
2025年4月10日
投标须知
受****委托,****采用公开招租方****农贸市场(店面)经营管理权的承租人。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的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
(2)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证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未被纳入“失信人员”证明;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
①报名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件须加盖公章;②报名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手印签字。报名均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0元整)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交款人必须与竞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农贸市场(店面)经营管理权投标保证金”****银行录入汇款凭证),汇达****银行对账时间为准,迟于报名截止时间的竞标保证金,将视同未取得投标权。(注: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五日内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1358 0101 0400 33635
三、招租方式:本次国有资产出租将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明标暗投),****农贸市场(店面)经营管理权进行整体打包招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符合条件且报价最高的承租方。
四、标的物概况:****农贸市场(店面)经营管理权外包,招租底价454292元/年,详细说明(详见附件1)。竞价人可在公告期间可自行现场勘察了解店面位置及面积等情况,以上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勘察联系人:陈先生,137****1855)。
五、报名地点:****(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
六、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17时00分。
七、标的内容: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考察其商业价值,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出租用途:该国有资产整体出租,****农贸市场(店面)经营。该资产出租用途较为广泛,但不可用于商业办公、教育培训等商业活动。承租方应根据所选经营项目,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在开展经营前取得必要的经营资质和许可证。同时,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污染环境或危害公共安全与健康的经营行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经营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九、租赁期限: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8年。
十、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竞价时间):2025年4月30日15时00分(投标人须于上述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整密封并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函,逾期递交或未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收,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
十一、递交报价函地点(竞价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大楼九楼)。
十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
(2)未对《报价函》进行密封的;
(3)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报价函》的;
(4)报价低于或等于公布的竞价底价的;
(5)提交的《报价函》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十三、竞价方式:根据投标人填写的《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2),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投标中当最高投标价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者,以最高投标价为新标底价再次投标,最后以投最高投标价者为承租人。若全部低于保留价,则重新组织招标。
注: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价(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价低于底价、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标。
十四、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租金的三个月,租赁期满且无违约行为后,出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五、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季度的5日前(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第1年至第5年租金费用按成交总价计取,第6年开始按上一年租金费用递增5%[即成交总价*(1+5%)],每逾期一天按应缴租金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取消承租人的租赁权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六、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修缮费用以及使用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气、暖、物业等费用。
十七、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所租赁房屋。
十八、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因承租人原因造**全或财产损失责任事故,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十九、承租人经营的项目应服从招租人的有关管理。
二十、若因政策调整、政府行为需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包括上级部门规定或政策性禁止等不可抗拒的其它原因),招标人(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中标者(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书》(由出租方提前15日通知),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缴交,由此造成承租人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担,招租人不予赔偿。
二十一、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所有的财物应自行搬走,逾期未搬走视为无主放弃;不得故意损坏房屋原状、设备,否则招租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照价赔偿。
二十二、承租人放弃成交权,将没收其全额投标保证金,招租人可以按投标报价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承租人或选择重新招租。
二十三、其他有关内容等详见《租赁合同》,本须知及《租赁合同》解释权归招租人所有。
二十四、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并领取《成交通知书》,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如未按期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十五、联系方式
招租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1855
联系地址:**县富东街76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138****1966
联系地址:**县兴达厂小区1号楼一单元301室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农贸市场(店面)经营管理权
资产情况表
序号 | 楼栋 | 层次 | 房号 | 办证面积(㎡) | 备注 |
1 | 1#-2# | 1 | 98-1 | 34.17 | 商业 |
2 | 1#-2# | 1 | 98-2 | 28.26 | 商业 |
3 | 1#-2# | 1 | 98-3 | 42.50 | 商业 |
4 | 1#-2# | 1 | 98-5 | 45.50 | 商业 |
5 | 1#-2# | 1 | 98-6 | 31.95 | 商业 |
6 | 1#-2# | 1 | 98-7 | 34.17 | 商业 |
7 | 1#-2# | 1 | 98-8 | 38.73 | 商业 |
8 | 1#-2# | 1 | 98-9 | 34.17 | 商业 |
9 | 1#-2# | 1 | 98-10 | 31.95 | 商业 |
10 | 1#-2# | 1 | 98-11 | 45.50 | 商业 |
11 | 1#-2# | 1 | 98-12 | 42.50 | 商业 |
12 | 1#-2# | 1 | 98-13 | 28.26 | 商业 |
13 | 1#-2# | 1 | 98-15 | 29.55 | 商业 |
14 | 1#-2# | 1 | 98-16 | 38.42 | 商业 |
15 | 1#-2# | 1 | 98-17 | 37.43 | 商业 |
16 | 1#-2# | 1 | 98-18 | 50.80 | 商业 |
17 | 1#-2# | 1 | 98-19 | 43.10 | 商业 |
18 | 1#-2# | 1 | 98-20 | 34.16 | 商业 |
19 | 1#-2# | 1 | 98-21 | 36.60 | 商业 |
20 | 1#-2# | 1 | 98-22 | 30.54 | 商业 |
21 | 1#-2# | 1 | 98-23 | 39.56 | 商业 |
22 | 1#-2# | 1 | 98-25 | 35.38 | 商业 |
23 | 1#-2# | 1 | 98-26 | 45.88 | 商业 |
24 | 1#-2# | 1 | 98-27 | 1514.44 | 批发 |
合计 | 2373.52 |
附件2:
报价函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盖章) | ****农贸市场(店面)经营管理权 |
投标报价(元/年) | |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注:
1、“投标人名称”栏需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须进行签字),投标总价应保留到整数位。
2、投标总价不得低于或等于公布的竞价底价,否则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