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商品房买卖定金”相关问题
-
我半年前在一家房产公司购房时交了15万的购房定金,因为当时地基刚起来还未取得预售证所以房产公司当时给我开的是收据.本月可以签定商品...
答: 交的如果是定金,协议是有效的
-
交了定金后看了沈阳中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示的象展页一样的五证复印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因为中海算是个很大的开发商,开发商又加一个的...
答: 那要看购房意向书的性质了,如果其内容对买卖关系的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实质内容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此意向书就已具备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应是一份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旦一方违约,即要承担该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对守约方因信赖利益落空产生的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
-
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时要注意什么?
答: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关注:1、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正规的应该签定买卖合同;2、看买卖合同是否有当地房管部门的合同备案专用章和合同编号;3、看买卖合同的条款是否合理
-
商品房买卖定金合同常见的问题纠纷
答: 在商品房买卖中,定金合同出现问题纠纷在所难免。定金合同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所以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对于定金合同都应该重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商品房买卖定金合同常见的问题纠纷有哪些。 问题一: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之后,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卖方不愿退定金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遇到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继续履行定金协议的情况,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此类纠纷较为常见。为避免纠纷发生,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应当以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为依据据理力争,明确在定金中写明“如果双方就有关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卖方应返还定金”,这样将更为有利。 问题二:《定金协议》有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吗?二手房交易,一般先签订《定金协议》,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签署了《定金协议》后,卖方反悔不愿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请看下面的案例:某买方与某卖方签订了《定金协议》,协议约定买方将自己名下一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买方,约定定金为40万元,预付房款100万元,其余60万房款待买方取得房产证后5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账户。违约条款为,如买方反悔则没收定金;如卖方反悔则双倍返还定金。当天,买方将140万元支付给了卖方,卖方也把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书资料交给了买方。半年后,卖方顺利取得房产证,但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房价看涨),卖方后悔不愿卖房了,买方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办理过户手续。法院认为:该《定金协议》虽名称是定金合同,但在内容上包括了定金数额、定金支付日期等定金合同的内容,还包括了房屋交付、房款支付日期及方式、产权过户等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因此,该《定金协议》已涵盖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的真实意图是签署买卖合同,只是卖方当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将协议称为定金协议。另
-
还没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至今房子还没开盘,考虑到目前房子价格都在下降,3万元定金能退吗?
答: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 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 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相关单证和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等。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
和我签订了认购书交了定金,可以吗?故申请于2014年10月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我想跟你咨询一下房屋买卖的事情,我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已经交了定金,房子
答: 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详细说明: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
商品房+定金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为开发商制订的附件协议,要求开发商修改,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答: 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定金的,开发商违约时,定金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
商品房买卖定金可以退吗?怎么避免定金陷阱?
-
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时要注意哪些?
-
交了定金,那么在规定期间和开发商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
答: 申请退房退款都是可以的,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可以去劳动局仲裁,肯定胜诉
-
商品房买卖定金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答: 定金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会进行支付,确定双方交易意向的一个担保方式,不过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毁约现象,那么定金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清楚表明的一种担保方式。依照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多种类型,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违约定金和立约定金。立约定金也称为订约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双方订立主合同的担保,当该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由违反承诺的一方接受定金处罚。立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之前,其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的订立,而违约定金的设立是在主合同签订的同时或之后,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照定金合同纠纷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一)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定金合同签订后,假如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三)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看来实践中假如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四)合同部
-
5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预期定金不退。但是由于家庭问题,房子暂时买不了了。问问这个定金可以退吗。
答: 属于单方违约,看开发商给不给退,不退也没办法。
-
但是今日我们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我们对补充协议的条款有异议,而开发商又不同意做更改,我们的定金和首付可以要回吗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些情况下可要求定金双倍返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没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违约?定金还能要回吗?
答: 您说的这问题,需要看哪种情况,比如排卡,锁房号还有定金等等,定金有的可以退,看您是哪种情况了!
-
请问已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之后未能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从开发商要回“定金”?_临沂
答: 能要回双倍的“定金”、且有权要求利息赔偿 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事由导致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因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在开发商无过错情况下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则购房者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
如果购房者已向开发商支付了“定金”、之后未能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从开发商要回“定金”?_南京
答: 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事由导致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因购房者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在开发商无过错情况下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则购房者将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
如认购书中对商品房的价格、房号、面积、朝向等主要问题做了约定,就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假如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
-
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
-
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拒绝与购房者协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签,是否应该退还我所交全部款项并双倍返...
答: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相关小区推荐
-
垡头翠成馨园(E区)
朝阳-垡头 36565元/平米
-
垡头翠成馨园(D区)
朝阳-垡头 35508元/平米
-
南街福苑(隆华路35...
丰台-和义 0元/平米
-
石门新居
朝阳-百子湾 0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