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手续如下: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该房屋产权为你父母共同共有,你父亲已经去世,那么该房屋产权有一半的产权属于遗产,如果,你父亲去世前有遗嘱的情况下,这一半房屋产权可以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半房屋产权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2、你的爷爷、奶奶、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你父亲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签署意见,由公证处出具《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 如果你想一人继承房屋产权的话,你的爷爷、奶奶、母亲和你的兄弟姐妹都要放弃该房屋产权的继承权,在父亲房屋产权继承权弃权书上签字。 3、你的母亲在公证处将该房屋产权应该属于你母亲的另一半房屋产权赠与给你所有,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由公证处出具《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书》 4、你执《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你母亲一同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和赠与过户,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即可。 5、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屋价格2%交纳 (2)契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3%的契税 (3)土地增值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1%的土地增值税 (4)所得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1%的所得税 (5)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每件80元交纳 (6)房屋交易手续费;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交纳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交纳0.5%的评估费